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刺死辱母者案後續|蘇銀霞母子遭催債者侮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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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山東聊城兒子刺死辱母者被判無期發酵得越來越激烈,最後於歡和他母親該如何走向呢?是被判無期還是另外處理呢?關於刺死辱母者案後續再次掀起熱議,很多人都為於歡判無期感到不值,也體現出了中國警察的無能以及背後的黑暗手段。

刺死辱母者案後續 蘇銀霞母子遭催債者侮辱

於歡刺死辱母案後續能否減輕判刑呢?雖説現在是法制社會,不能擅自殺人,但是於歡是在求助警察無果後才自衞殺人的,這樣自衞也有罪嗎?不過辱母案背後牽扯出了驚人案中案,法官以及警察都被懷疑暗中牟利,最終於歡才會被判無期,但事實真相是這樣嗎?

刺死辱母者案後續 蘇銀霞母子遭催債者侮辱 第2張

山東聊城“刺死辱母者”案引發社會廣泛關注,最高檢和山東公檢法今天密集迴應此案,目前當事人的上訴已被受理,警察在此案執法中是否存在失職瀆職行為也正在調查中。對媒體報道的聊城於歡故意傷害案即“辱母殺人案”,山東省公安廳高度重視,26日上午已派出工作組,赴當地對民警處警和案件辦理情況進行核查。

母子遭催債者下體侮辱、打耳光

多名催債者均出具證言稱,他們吃完飯的時候,杜志浩走進了一層辦公室。隨後,在樓前吃燒烤的催債者全進了樓內,監控顯示,這個時間是晚上9點50分。

蘇銀霞母子那時還待在辦公室內。11個人圍着他們,主要與蘇銀霞對話並要求還錢的,是杜志浩、李忠。

這場從傍晚開始的催債“鬧劇”,終於發展到了頂峯——有公司員工及家屬見辦公樓“亂哄哄的”,便急忙前往,透過窗户往裏面看,發現蘇銀霞和於歡面前,“有一個人面對他們兩個,把褲子脱到臀部下面”。

脱褲者是杜志浩,判決認定的催債者張書森的證言顯示,此時,杜志浩正把自己的褲子和內褲脱到大腿根,把下體露出來,對着蘇銀霞;杜志浩還把於歡的鞋脱下來,在母子面前晃了一會兒,並扇了於歡一巴掌。

另有多名催債者也陳述了類似説法,還稱杜把鞋往蘇銀霞臉上捂。他們均表示,杜和蘇銀霞吵了起來,杜“嘴上帶髒字了”、“説的話很難聽”。

 

在20多分鐘的時間裏,蘇銀霞母子遭受着下體侮辱、打耳光、言語辱罵。“後期他們相互推搡起來。”如此場面令一同被困的公司員工馬金棟感到事情不妙。她跑出辦公室,讓同事趕緊報警,“他們開始侮辱霞了。”

監控顯示,晚上10點13分,一輛警車到達,民警下車後進入了辦公樓。

目擊者稱於歡被椅子“杵”後反擊

民警進了一層辦公室。蘇銀霞、於歡急忙反映被催債者揍了,催債者則否認。多名催債者證言顯示,民警當時表示:你們要賬可以,但是不能動手打人。

民警並沒有在屋內停留太久。監控顯示,10點17分,部分人員送民警出了辦公樓。這距其進屋處理糾紛剛4分鐘。於歡試圖跟民警一同出去,催債者攔住了他,讓其坐回屋裏。沒有民警的辦公室再度混亂。於歡供稱,有個人扣住他的脖子,將他往辦公室方向帶,“我不願意動,他們就開始打我了”。

事後的司法鑑定顯示,於歡未構成輕微傷,不過,在其左項部可見一橫行表皮剝落1.1cm,結痂;右肩部可見多處皮下出血,大4x0.3cm小0.7cm。按照催債者麼傳行的説法,他們當時把於歡“摁在了一個長沙發上”。一名公司員工家屬則看到,有催債者拿椅子朝於歡杵着,於歡一直後退,退到一桌子跟前。他發現,此時,於的手裏多了一把水果刀。

“我就從桌子上拿刀子朝着他們指了指,説別過來。結果他們過來還是繼續打我。”於歡供稱,他開始拿刀衝圍着他的人的肚子上攮。

麼傳行回憶,於歡當時説“別過來,都別過來,過來攮死恁”,杜志浩往前湊了過去,於歡便朝其正面攮了一下;另有3人也被捅傷。催債者急忙跑出了辦公室。10點21分,聞訊的民警快速向辦公樓返回。

 

是否構成正當防衞成最大爭議

經過司法鑑定,杜志浩因失血性休克造成死亡,另兩名被刺者被鑑定為重傷二級,一名系輕傷二級。

2016年11月21日,於歡以涉嫌故意傷害罪被提起公訴。2017年2月17日,山東省聊城市中級人民法院認定罪名成立,判處於歡無期徒刑。

這已是從輕處罰之後的結果。該院給的理由是,被害人一方糾集多人,採取影響企業正常經營秩序、限制他人人身自由、侮辱謾罵他人的不當方式討債引發,具有過錯。並且,於歡歸案後能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

對於歡“有正當防衞情節、系防衞過當”的律師辯護意見,法院沒有采納。法院認為,雖於歡當時人身自由權利受到限制,也遭到對方辱罵和侮辱,但對方均未有人使用工具,在派出所已出警的情況下,於歡與母親的生命健康權利被侵害的現實危險性較小,不存在防衞的緊迫性,不存在正當防衞意義的不法侵害前提。

北京刑辯律師王甫認為,“派出所處警”與“非法侵害繼續”並不衝突,一個重要的問題是,處警是否讓於歡認為他已經安全。而在本案中,警察離開辦公室後,還有人拉於歡坐下,把他往牆角杵,加上之前的一系列事情,在憤怒和糾纏之下,於歡產生的認知會影響其行為,若僅説“羞辱停止了就不能防衞”也是有問題的。

在北京理工大學法學院教授徐昕看來,於歡應當構成正當防衞。需要注意的是,首先,其被討要的債務系非法債務;其次,於歡遭到了不法侵犯,11個人對其進行“非法拘禁”,甚至用下體對其母親進行侮辱。

家屬目前已委託律師上訴。二審代理律師殷清利表示,他們將於3月27日與法院溝通閲卷事宜。

公司及蘇銀霞的負債情況嚴峻

民警為什麼到辦公樓4分鐘之後就離開了?按照判決書認定的説法,於歡的理解是民警“去外面瞭解情況”,蘇銀霞則認為民警是“到門廳外邊問怎麼回事”。此後,母子試圖跟民警到門外。

不過,於秀榮及家屬在接受媒體採訪時稱,民警是準備離開公司,並且發動了車。在公司員工阻攔、僵持的時候,辦公室內發生了血案。

曾有多年從警經歷的律師王甫認為,警察的行為是有瑕疵的,“因為警察到場之後,應該保護公民人身財產安全,在這個前提之下才開始調查”,而在本案中,警察把被告人、被害人同時留在了現場。

於歡的二審律師表示,他們準備先起訴派出所不作為的行為。

判決書寫明,兩名民警、兩名協勤人員分別出具了處警經過和有關情況的説明,民警也用執法記錄儀記錄了案發當晚的處警情況。目前,警方尚未公佈有關視頻。

據媒體報道,蘇銀霞因涉嫌另一起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案,正接受調查。接近蘇銀霞的人士告訴中國青年報·中青在線記者,蘇目前尚未被起訴。

注意到,源大工貿公司及蘇銀霞的負債情況同樣嚴峻。

在血案發生之後,2016年10月,源大工貿及蘇銀霞等被申請人,被法院裁定凍結570萬元存款或查封其同等價值的財產;2016年11月,源大工貿公司被判決償還808萬元,蘇銀霞承擔連帶責任;2016年12月,源大工貿有限公司、蘇銀霞等人亦被判決償還他人100萬元。

如何熬過經濟困境,與於歡的自由問題一樣,擺在了蘇銀霞一家面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