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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女被囚禁4年成失足女|罪犯被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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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女被囚禁4年做不雅行為,簡直喪盡天良。這個女孩還很年輕,可是卻被迫成為失足女,太可憐了!招致這種結局,都怪女孩的表姐表姐夫。因為是他們逼迫女孩的!竟然是表姐和表姐夫逼自己的表妹去做不法行為,為何如此狠毒的逼自己未成年的表妹成“失足女”。難道表姐表姐夫很缺錢嗎?幹出這種喪盡天良事。

幼女被囚禁4年成失足女 罪犯被判刑

親人之間不是應該互相幫助嗎?據悉這名女孩的父親不在人世,母親又進精神病院,表姐表姐夫又逼她,實在是太可伶了。就算這對夫婦不可憐她,那也不能逼她違法啊,畢竟是自己的表妹。為何這對夫婦一點親情都不念呢?即使不顧親情,這種行為已經涉嫌違法了,希望這對夫婦受到一定嚴懲。

 

小瞿生於1996年,浙江麗水人。2005年小瞿的父親去世,母親受刺激進了精神病院治療,2008年小瞿的奶奶也離開了人世。2009年,小瞿被葉先生夫婦進去寧波讀小學。

而就在入校不久,小瞿的表姐陳某開始以“讀書沒用,打工能賺錢”等理由勸説小瞿去她的鞋店打工。悲劇就是在那之後發生了,喪盡天良的表姐夫婦對小瞿進行了長達四年的監禁和逼迫其賣淫的生活。小瞿先後揹帶去很多地方賣淫,賣淫所得全部歸季某和陳某所有,經法院認定,至2011年3月,小瞿被迫賣淫達1400多次。

2013年初,小瞿的事情被葉先生髮現了,他當即報了案。後來,他將小瞿的悲慘經歷整理後發在網絡上引起社會廣泛關注。此案從立案調查並進入司法程序近1年半後,經法院先後3次開庭,11月10日,該院作出一審判決,以組織賣淫罪分別判處小瞿的表姐夫季某、表姐陳某死刑緩期2年執行、無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