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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聚會醉酒被性侵|強姦男子被判刑4年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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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在外面喝酒千萬不要喝醉,否則到出事時就後悔莫及了。近日有一名女子聚會醉酒被性侵,身心受損。據悉,當時女子是為朋友慶祝生日,沒想到會遭到性侵。

女子聚會醉酒被性侵 強姦男子被判刑4年半

女子在慶祝朋友生日時喝醉了,沒想到遭到一名男子扒衣強姦,實在太可怕了!這名女子也太沒有防範意識了,竟然在外面喝醉,被男子有機可乘。再次提醒各位女子,在外面千萬不要喝醉。

女子聚會醉酒被性侵 強姦男子被判刑4年半 第2張

廣州兩女子為朋友慶祝生日後醉酒,其中一人遭一同喝酒的陌生男子強姦,當時同伴就在同一房間卻也因醉酒沒能聽見呼救。日前,海珠區法院對實施強姦的男子阿榮判刑4年半,近日廣州中院二審維持原判。

2015年10月的一天,被害人阿芬與阿雲、小霜十幾人到農莊吃飯,為朋友慶祝生日。在農莊喝酒不夠盡興,一夥人決定到KTV再去喝個盡興。一同喝酒的人裏,阿芬並不是全部都認識,大部分都是其他朋友約過來的。聚會上大家都喝得十分盡興,五六瓶啤酒,一瓶洋酒下肚,阿芬很快就醉了,神志也開始不太清醒了。

凌晨3點多,小霜先把喝醉了的阿芬和阿雲帶到附近的酒店休息。後來小霜的朋友阿榮和阿強在聚會結束後也來到房間找小霜。在聊了幾句過後,小霜就帶着阿強去前台多開一間房間休息,而阿榮則留在了房間裏。

沒想到阿榮竟然見色起意,趁阿芬喝醉酒沒有力氣反抗,對其實施了姦淫。據悉,當時阿雲也在同一個房間裏面,因為醉酒她並沒有聽見阿芬呼救。性侵發生後,阿芬叫醒了阿雲,並且報警。兩方在酒店大門發生爭執,阿榮等人想走,阿雲叫來保安幫忙控制住了阿榮,很快阿榮就被警方抓獲了。

據悉,阿榮生於1983年,涉嫌強姦罪被檢方起訴。經海珠區法院審理,阿榮趁阿芬處於醉酒狀態,違背婦女意志強行與之發生性關係,其行為已構成強姦罪。遂以強姦罪判處阿榮有期徒刑4年6個月。阿榮不服提出上訴,近日,廣州中院二審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