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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嫁外國小夥離婚難|法院傳票都要兩種外語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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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嫁外國小夥離婚難 法院傳票都要兩種外語版

  嫁外國小夥離婚難 法院頭疼連傳票都要兩種外語版本

【嫁外國小夥離婚難 法院頭疼連傳票都要兩種外語版本】一位林州姑娘戀上了一位斯里蘭卡小夥,從此,拉開了一段跨越國界的愛戀,但因為語言、地域和生活習慣的不同,最終林州姑娘決定放棄這段感情,豈不知姑娘這個離婚決定卻給法官帶來了不小的困惑。

林州市元康鎮的許倩姑娘2014年在沙特阿拉伯務工時與一名斯里蘭卡小夥古納拉什納相識並戀愛。2015年7月7日,兩人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河南省民政廳登記結婚。由於婚前雙方缺乏瞭解,感情基礎薄弱,雙方脾氣、性格、愛好以及生活習慣等存在明顯差異,婚後不久古納拉什納就前往沙特阿拉伯工作,兩人開始兩地分居,更加無法溝通,以致夫妻感情日益淡薄。許倩向遠在沙特阿拉伯的古納拉什納提出了離婚的請求,古納拉什納雖同意離婚但要求許倩支付其100萬的鉅額費用。

去年10月24日,協商離婚不成的許倩到林州市人民法院起訴了古納拉什納,要求法院判決雙方離婚。林州法院民二庭法官馮相慶受理該案後,首先考慮的是基層法院是否有管轄權,經過向港澳台綜合科諮詢,並向上級法院請示,最終確定了由林州法院審理。

審理該案件首先面臨的就是送達問題,古納拉什納是斯里蘭卡人,工作地卻是在沙特阿拉伯。而對於涉外民事案件,有外交送達和司法協助送達,但是這還需要看國與國之間是否締結簽有合約或共同參加的國際條約,而且時間很長。最終法官決定採用郵寄送達方式,但需要看受送達人所在國是否允許郵寄送達。

接下來法官面臨的就是語言問題了,斯里蘭卡的官方語言是僧伽羅語,法官從鄭州委託了專業的翻譯公司對傳票、起訴書等內容翻譯了英語、僧伽羅語兩種版本,並於今年1月7日向古納拉什納在斯里蘭卡的居住地和沙特阿拉伯的工作地進行了郵寄。經過一個多月的漫長等待,最終郵寄件在沙特阿拉伯被古納拉什納簽收。

今年5月17日林州法院開庭審理該案件,許倩及其代理人蔘加了庭審,古納拉什納經過合法傳喚未到庭參加訴訟。

法院經審理查明,原被告由於婚前雙方瞭解不深,脾氣性格愛好以及生活習慣存在明顯差異,加上兩地分居,致使夫妻感情日益破裂。雙方也曾多次協商離婚事宜未果,無奈原告向本院提起訴訟,要求離婚。

法院經審理認為,本案系涉外離婚糾紛,原告為中國公民,被告系斯里蘭卡公民,原告向本院起訴離婚,中國法院對本案享有管轄權,同時離婚適用中國法律。原被告系跨國婚姻,婚前缺乏足夠了解,婚後不久便分居,同居時間短,分居時間長,夫妻關係名存實亡,未能建立起穩固的夫妻感情,本院勸解原告繼續生活無望,執意要求離婚,被告也未到庭要求和好,可以認定夫妻感情確已破裂,應准予離婚。

判決書下達後,法官再次對判決書等內容翻譯了英語、僧伽羅語兩種版本郵寄至斯里蘭卡和沙特阿拉伯。目前該案判決書已生效。

法官在此提醒,隨着中國國際化程度不斷提高,跨國婚姻日益增多,從表面看,跨國婚姻新潮浪漫,其背後,也有一定的風險和無奈。所以,一旦決定與外國人結成婚姻,一定要考慮在語言交流、文化差異、飲食習慣、子女教育等方面存在的差距。但是無論怎樣的婚姻,前提都應該是兩個人性格脾氣相投,彼此欣賞,彼此相愛,這樣兩個人才能遇到問題解決問題,同甘共苦,不離不棄,白頭偕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