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東方女性站>熱點資訊>百姓民生>

為暴走團讓路|誰來説説合不合法

百姓民生 閲讀(7.73K)

暴走團由公園、人行道蔓延到機動車道以後,社會批評的聲音不可謂不大,比較一致的看法是居民的健身權應該得到社會尊重,但法律的底線不能逾越。出乎大家意料的是,近日在青島,事情卻向着有利於暴走團的方向發展,青島八大峽文化健身廣場周圍每到夜晚就有上千名居民組成的6個“暴走團”在道路上健身,經常佔據車行道。交警部門經研究決定,在附近幾條馬路上設置彈性限行措施,每晚6時30分至10時禁止機動車通行。

為暴走團讓路,誰來説説合不合法

當地警方美其名曰為保護暴走團的人身安全,原來人車混流,安全隱患大,現在幾條馬路上一輛車的沒有,想怎麼走就怎麼走,確實安全多了,大家其樂融融,似乎都忘記了事情的本來面目——暴走團走上機動車道本身就是非法的。

警方看似成人之美,但這種成人之美是建立在犧牲法治、破壞規則的基礎上的。它等於默認了違法行為的合法性。對暴走團是否健康的運動方式還存在爭議,但擠佔機動車道違法不存在任何爭議,不應該得到社會鼓勵。限行增加了社會運行成本,它侵奪了公共利益。隨意限行也是對權力的濫用。

從長遠看,這樣的處理辦法社會危害非常大。它向社會傳遞了一個不良信號,只要抱團,違法行為也是可以得到遷就的;只要膽子夠大,法律也是可以法不責眾的;只要人數夠多,法治也是可以犧牲的。更嚴重的是,它告訴人們法律也是因人而異的。這樣一來,守法的意義將大打折扣,執法部門的公信力也將遭受破壞。

愈演愈烈的暴走團之所以到了這種躲不過、惹不起,尾大不掉的程度,除了暴走團對法律的漠視,對公共利益的裹挾,一些地方的處置不當、執法不嚴要負很大的責任。其實,不管是暴走團還是廣場舞,解決起來看似問題重重,但底線一直都在,你可以暴走但不能侵佔機動車道,危害公共安全;你也可以跳舞,但是不能吵到別人,侵害別人的休息權。

暴走團擠佔機動車道,存在安全隱患,不是一兩天的事了,由幾個人發展到6個團的規模,並非一日之功,警方完全有能力有機會在萌芽狀態就樹立起不能違法的底線。可是警方平時管理不嚴,執法不力,等到違法行為形成規模以後,又採取息事寧人的處理辦法。不去處罰違法者,卻通過這樣的方式將違法行為洗白,不顧及長遠的後果,卻追求這種短期的不健康的和諧,是不是一種懶政行為。對暴走團無可奈何,就將責任轉嫁到機動車身上,警方避免了執法不嚴的尷尬,卻拿公共利益作了犧牲品。

可是警方如此委曲求全,美好的願望真能得到一個理想的結果嗎?這道口子一開,今後若是別的地區的人也擠佔馬路,又該如何説服他們,如何處理呢?法律還硬得起來嗎?現在是幾千人,以後可能會是幾萬人,警方還能開出多少條馬路的禁行令?這種被縱容出來的需求是任何一個城市都很難滿足的。

也有一種説法認為,這幾條機動車道在夜裏這個時間段本就比較空閒,為這麼多人讓路禁行,也是一種好事,也是一種便民措施。但是,這麼做在法律上是不是站得住腳,還需山東的交警部門及法律專家仔細斟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