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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沙一街道辦8年未還債被法院喊話|迴應:想借錢

百姓民生 閲讀(3.13W)

長沙市開福區伍家嶺街道辦火了。

4月6日,該街道辦因拖延8年不執行生效判決,被長沙市天心區法院在微信公號上公開“喊話”: 下一步將加大執行力度,視情形採取對主要負責人予以拘留等強制措施。

當日下午,伍家嶺街道辦主任易福龍向澎湃新聞表示:“馬上就去財政辦理寄款手續。”

天心區法院發佈的文章介紹, 2014年9月,該院向伍家嶺街道辦下達執行通知書,責令其向執行申請人湖南某科技有限公司支付170萬及違約金。由於伍家嶺街道辦怠於履行,2016年4月,天心區法院將伍家嶺街道辦及其負責人易福龍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

這篇“喊話”文章出來後,易福龍接受了澎湃新聞的專訪。2014年9月到任的易福龍為伍家嶺街道辦捲入的這起債務糾紛叫屈,但他表示:“街道辦還是會尊重法院權威,馬上向區政府借支170萬償還債務、執行判決。”

長沙一街道辦8年未還債被法院喊話 迴應:想借錢

伍家嶺街道辦事處。

  被凍結 賬户裏“沒什麼錢”

易福龍告訴澎湃新聞,4月2日,他根據組織安排坐動車去杭州學習城管經驗,結果沒去成,原因是他買不了高鐵票。他一查才知道,他竟然被法院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

易福龍説,“把我列入失信名單就算了,又通過微信在網上公示,對我形成很大困擾,我心裏確實不舒服。”

易福龍介紹,他是2014年9月27日到伍家嶺街道任辦事處主任的,上任後,天心區法院兩名法官到他辦公室來了一次,他第一次知道伍家嶺街道還有這麼個歷史遺留問題。他當時表態説,組織相關人員搞清楚原因,然後向區裏彙報。

後來,天心區法院又打電話詢問進展,隨後,就凍結了伍家嶺街道辦事處的銀行賬户。“那賬户裏沒什麼錢,我們這個街道是個保運轉的街道,沒有物業收入,其他來源只能維持自身運轉。”

街道辦捲入民營企業合同

“如果法院把判決書也一起曬出來,可能公眾會同情我們。”伍家嶺街道辦一名工作人員説。

易福龍介紹,天心區法院執行所依據的判決本身沒有判錯,但判決中的案件存有疑點,即,這原本是兩個民營企業之間的糾紛,伍家嶺街道辦事處作為政府機構為何會捲入並承擔債務?

澎湃新聞梳理該案判決書發現,該案源於長沙市長城汽車電器廠一個綜合樓項目的工程。2004年8月3日,該廠將該項目交給湖南鑫衞科技有限公司(下稱鑫衞公司)建設。2005年12月14日,鑫衞公司又把該項目轉手給了長沙市安邦物業管理有限公司(下稱安邦公司),價格為333萬元。

長沙一街道辦8年未還債被法院喊話 迴應:想借錢 第2張

伍家嶺街道辦事處。這原是兩個民營公司之間的交易,但4個月之後的2006年4月26日,伍家嶺街道辦事處突然介入:伍家嶺街道辦事處為甲方、鑫衞公司為乙方、安邦公司原法定代表人趙安基為第三人,三方簽訂了一份協議書。該協議書稱,長沙市長城汽車電器廠是伍家嶺街道辦事處的下屬企業,三方認可鑫衞公司轉讓安邦公司的合同,認可安邦公司支付鑫衞公司押金50萬元和轉讓金35萬元。同時,伍家嶺街道辦事處負責該項目餘款248萬元的支付,並在2006年6月30日前支付完畢。

判決書顯示,三方協議簽訂後,安邦公司分三次共轉賬58萬元到伍家嶺街道辦事處賬户,辦事處隨後將這筆錢轉入鑫衞公司賬户,此外,安邦公司分五次共轉入20萬元到鑫衞公司賬户,這樣鑫衞公司共收到78萬餘元。截止到2006年,鑫衞公司還有170萬元債權沒收回,遂將伍家嶺辦事處告上法庭。2008年1月,開福區法院一審判決伍家嶺街道辦支付鑫衞公司170萬元及違約金,第三人安邦公司承擔連帶償還責任。2009年5月長沙中院二審維持原判。2014年,長沙中院指定天心區法院執行此案。

“要查明原因釐清責任”

“根據合同,這種官司告到法院去,街道辦必敗無疑,所以法院的判決沒有錯,這個我認。”易福龍向澎湃新聞介紹,街道辦捲入民營企業糾紛的背景是:當時鑫衞公司資金不足,偽造規劃許可證、建設施工許可證、房屋預售許可證等證件對外銷售房屋,2005年,鑫衞公司的幾個負責人被判刑;長城汽車電器廠項目搞不下去,變成了爛尾樓,拆遷時被搬遷的17户羣眾因為連續三四年不能回遷而上訪,街道這時介入維穩,鑫衞公司退出,安邦公司接手。

“事情就是這樣,我們街道辦還是會尊重法院權威,準備馬上向區政府借支170萬償還債務、執行判決。”易福龍説。

“但是,街道辦事處為何會籤這樣一個三方合同?一級政府機構為何去負責一個民營企業餘款的支付呢?我也不解。”易福龍説,“當時的合同怎麼能這麼籤?現在還賬的170萬,是政府的錢,也是納税人的錢。(我們)馬上準備材料,提請區政府牽頭,查明原因,釐清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