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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不滿酒店寄發票要10元郵費|花千元親自去領

百姓民生 閲讀(2.98W)

咽不下一口氣,5月16日這天,雷先生退掉了下午5點從北京飛往成都的機票,花了一千多元,訂了一張飛往南通的機票,3點17分出發。這一行,他奔着10塊錢而去。據雷先生介紹,自己在攜程上訂了一家酒店,因為在網上完成支付,酒店告訴他應該找訂購網站開發票,雷先生執意要一張紙質發票,因為10元運費問題,他和客服人員發生爭執,最後索性買機票自己去取票。當天下午6點左右,他一路飛奔,終於在南通拿到了自己的發票。

男子不滿酒店寄發票要10元郵費 花千元親自去領

出差煩惱 異地發票如何報銷?

雷先生今年42歲,在科研單位上班的他,5月15日這天到北京出差,在潘家園的一間酒店訂了房,並在攜程網上完成了支付。離開酒店時,他向前台服務人員索要發票,服務人員告訴他,由於是網上完成的支付,需要找攜程開具發票。隨後,他通過手機客户端聯繫到了客服人員,對方表示寄送紙質發票要收取10元的運費,也可以花費2000積分換取郵費。“提供發票是你們的義務,不論怎麼給,是你們的事”、“我住店在北京,要麼你在北京給我票……運費不是我的事”……

雷先生認為這是霸王條款,雖然最後對方同意免費送票,他還是堅持要自己去拿。“不能用你的政策代替客户需求。”他表示,自己不為炒作,也不為攻擊誰的利益,他不接受任何賠償,也不需要錢,“我只要求攜程改變這個坑人政策,改善服務,改變霸王條款,要向公眾表明態度”。

雷先生透露説,2013年的時候自己在三亞仙人掌酒店也訂過一次房間,但酒店拒絕開發票,理由是網站代理,發票由網站開,“我公務出差三亞,結果開具發票的公司不在海南,我怎麼證明我是在三亞出差?”。

網站説法 電子發票也可報銷

昨日,記者聯繫攜程客服人員瞭解到,如果客户不願意承擔運費,可以開電子發票,這和紙質發票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律師説法 如提前告知收費合理

四川舟楫律師事務所姚飛認為,如果銷售方在事前對發票需要收取郵寄費用進行告知,而消費者也接受了,那就應當支付相關費用,當然,如果沒有盡到告知義務,那麼這個費用就是不合理的。 成都商報記者 宦小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