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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增葡萄酒真菌毒素限量指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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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4日,記者從廈門海滄檢驗檢疫局獲悉,近日國家衞生計生委發佈2017年第4號公告,發佈了《食品安全國家標準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GB 2761-2017)和《食品安全國家標準食品污染物限量》(GB 2762-2017)2項食品安全國家標準,並將於2017年9月17日正式施行。

新增葡萄酒真菌毒素限量指標

海滄局工作人員介紹,食品污染物是食品從生產(包括農作物種植、動物飼養和獸醫用藥)、加工、包裝、貯存、運輸、銷售、直至食用等過程中產生的或由環境污染帶入的、非有意加入的化學性危害物質。GB2761中規定了我國食品中真菌毒素的限量要求;GB2762中規定了除農藥殘留、獸藥殘留、生物毒素和放射性物質以外的化學污染物限量要求。二者是食品安全國家標準,均屬強制執行的標準。

據悉,此次GB 2761及GB 2762兩項污染物通用標準的修訂,主要新增了葡萄酒和咖啡中赭麴黴毒素A限量、新增了螺旋藻及其製品中鉛限量要求、刪除了植物性食品中稀土限量要求。此外,結合GB 2761-2011及GB 2762-2012發佈實施後遇到的一些問題,兼顧與其他相關標準相協調,對上述兩項標準文本內容做了進一步修訂完善。

需特別關注的是,此次GB 2761標準的修訂新增了葡萄酒中赭麴黴毒素A的限量指標為2.0μg/kg。赭麴黴毒素A是一種有毒的真菌代謝產物,歐洲食品赭麴黴毒素A風險評估報告曾指出,人類攝入赭麴黴毒素A主要來自穀物,其次是葡萄酒和咖啡等。

海滄檢驗檢疫局提醒廣大酒類進口企業,應及時向境外出口商和生產企業傳達我國標準新要求,加強進口葡萄酒安全自控,維護廣大消費者健康權益。(中國日報福建記者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