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羋月成羋姝媵妾出嫁秦國|媵妾算是秦王妻子嗎

劇情介紹 閲讀(1.96W)

“滕”是春秋戰國時期盛行的一種婚姻制度,王族或是貴族在娶妻時,要有其他女子一同跟隨正妻一起嫁到夫家。規格較高的是親姐妹同嫁一人(如羋月和羋姝),規格中等的是一個身份較高的女子帶領同宗族的一個或幾個女子同嫁,規格最低的便是侍女陪嫁(如大反派玳瑁和羋姝)。在“滕”制下跟隨正妻嫁到夫家的女孩紙就被叫做媵侍。

羋月成羋姝媵妾出嫁秦國 媵妾算是秦王妻子嗎

説到這裏,你可能會有種恍然大悟的感覺,原來羋月差不多就是秦惠文王“充話費送的那個贈品”咯!

媵,音同“硬”,相送之意,後引申為陪嫁。其實,看這三個字,大家多半能猜出這種制度是用來幹什麼的,不錯,這就是那時權貴們用來納妾的,不過更準確的説法是,這是一種規範婚姻的制度。劇情中講述,説楚國的公主羋月,作為她姐姐的媵侍來到秦國,成為秦王的妃子,也就是妾,説穿了也就是一種陪嫁品。

羋月成羋姝媵妾出嫁秦國 媵妾算是秦王妻子嗎 第2張

“媵侍”為什麼會產生呢?萬萬沒想到,竟然是為了最大限度的保障嫁女一家的家族利益。也就是説,如果正妻很不幸的嗝屁了,媵侍就可以頂替正妻的位置,保證孃家和夫家政治聯姻的穩固性!

這在現代看來,當然是聳人聽聞的,在當今社會,這種把小姨子也收入房中的行為,就算是有,但決不敢大張旗鼓,更不敢宣揚出來,因為這在道德和理法上,是説不通的。

羋月成羋姝媵妾出嫁秦國 媵妾算是秦王妻子嗎 第3張

可是周朝卻不同。周朝諸侯國多的難以盡數,諸侯王就更多,他們就敢把小姨子拿下——而且不是一個兩個。周朝國力強大那是不言而喻的,延綿近八百年,縱觀周之後的歷朝歷代,秦歷二世而亡,五代十國連年征戰,換朝代跟換衣服有得一拼,各朝延續超過四百年的都是極少,決無能跟周相提並論的。周的八百年統治,對後世的影響也是極其的深遠——就算媵妾制,先秦時期多承襲此制。那麼媵妾制究竟是一種怎麼樣的制度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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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公羊傳·莊公十九年》載:“媵者何?諸侯娶一國而二國往媵之,以侄娣從;侄者何?兄之子也;娣者何?弟也。諸侯一聘九女。”這話倒也容易理解,諸侯娶一國之女為夫人,女方須以侄(兄弟之女)娣(妹妹)隨嫁,再加上各種“亂七八糟”的“侄、娣”,一共九人,這就是比較全方位的記載了,當然,還有一些,是我們可以從史料中看到的事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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媵侍、媵妾是什麼意思?

媵,動詞,先秦時期漢族婚姻制度的一種風俗,以媵妾隨嫁的多妻制婚姻。本意為隨嫁,陪送出嫁。後來也可指隨嫁,亦指隨嫁的人,或者用來稱呼姬妾婢女,也有送、相送的意思。

又如:媵婢(陪嫁的婢女);媵從(陪嫁的女子);媵女(指侄娣從嫁者)。亦指以臣僕陪嫁。如:媵臣(古時隨嫁的臣僕);媵從(隨嫁的臣僕);媵御(古婚禮中男女雙方的侍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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媵制制度起源

氏族社會時期,國中有“媵制”,這是一種氏族首領才有資格實行的婚姻制度。即女兒出嫁時,岳家必須以同姓侄女輩陪嫁。陪嫁過去的姊妹或女奴,自然屬於媵妾,而姊妹媵妾的身份比女奴要高,那就不必多説了。 再往後,便正式出現了“妾”。妾在家庭中,雖然承擔着生兒育女的義務,卻享受不了“妻”的待遇。為什麼呢?最初的原因很簡單——為妻的女子,家庭出身都要高於妾。妾一般都來自卑*低下的家庭,甚至是戰敗方奉獻的禮品。 因此,妻為“娶”,而妾為“納”,娶妻時送到岳家的財物被稱為“聘禮”,而納妾時給予的財物,則被稱為“買妾之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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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秋》、《左傳》等先秦典籍,對於媵妾制雖然也有些記錄,但並不算多。我們現在看到的觀點,實是漢儒所提。漢儒們的説法,倒與公羊高(即《公羊傳》著作者,有爭議)的記載大同小異。而陪嫁過來的,就叫做“媵”,位屬妾,位列正妻之後,其後人為庶出,地位遠不及正妻的後人(即嫡出)。相傳,堯嫁二女給舜,大女兒娥皇是舜的正妻,而二女兒女娥英則是媵妾。如此説來,遠在堯舜時代,媵妾制就已經出現了,當然,這種説法的可信度不高。

在諸侯迎娶的九人之中,只有夫人處於正妻地位,其餘都屬於貴妾,而貴妾又不同於妾,貴妾的地位甚至還要高一些——當然,高也是高得有限,試想,一個貴妾,頭上頂着一個夫人,周遭還有七個身份地位等同的人,再加上一些亂七八糟的人和事,那地位高,也高不到哪裏去了。

媵妾制當然不止是規定了諸侯的婚嫁,連天子也一併規範了,只是為了顯示天之驕子的尊貴,將媵妾的人數提升到了十二人而已——這制度,充斥着男權的聲音。至上而下,到了卿、士大夫之流,也不會直接到了一夫一妻制的地步,怎麼説那也還應有個三五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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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奴隸社會向封建社會過渡的春秋戰國時期,統治階級根據自身利益,將原始社會婚俗的某些部分保留下來,並改造成為適合自己需要的婚姻形式。正妻制和陪嫁媵妾制便是其中的主要形式之一。

《公羊傳》認為諸侯一聘九女,諸侯不得再娶,即諸侯和正妻如亡故或被休徑,不可再娶,應由眾妾中依次遞補,這當然也算是媵妾制的一部分。當然,《公羊傳》的這種觀點,不會有個“母羊傳”來否決,但在《儀禮》、《禮記》這些書裏並沒有發現文章支持這一觀點,所以是否可以再娶,並非絕對,當然,現在大多觀點認為《公羊傳》的説法是有根據的。不過天子媵妾十二人,王公媵妾九人倒和隋唐時候天子十二琪,大臣九琪遙相呼應,當是沒有錯漏的。“凡諸侯三夫人皆曰妃,有元妃,有二妃,有下妃,有少妃。邾定公是邾文公元妃所生。陳哀公見元妃二妃下妃。此三夫人之別也。夫人稱元妃,死則以二妃攝之。皆曰繼室。”這幾句話講述的,也就是媵妾的身份地位之別,周時人們對周人對嫡庶的嚴格區分可見一斑,更是一種男權社會對多妻的現像的明確化和合理化的承認,而其中“夫人稱元妃,死則以二妃攝之”也算是支持了“公羊理論”的。

羋月成羋姝媵妾出嫁秦國 媵妾算是秦王妻子嗎 第9張

眾所周知,周朝行分封制,周王為“天下共主”,堪稱雄霸天下,甚至“九鼎”都難以述説其權威,但再強盛的王朝也難以千秋萬代,周王室逐漸走向沒落,分封制的弊端暴露無疑,楚莊王問鼎中原後就更是有幾分慘不忍睹的意思。既然王權沒落,媵妾制就有些不合時宜,這倒不是説要廢除,而是人們對這種制度的執行,據記載,戰國時代,就有諸多諸侯行天子之制,一娶十二女,表示對周天子的蔑視,不過周朝也算是百足之蟲,死而不僵,諸侯的這種“僭越”行為,還是受到人們的牴觸。不過,那是個拳頭是大爺的年代,雖有異議,終究頂不過大棒刀鋒。

羋月成羋姝媵妾出嫁秦國 媵妾算是秦王妻子嗎 第10張

但周王朝的影響卻越來越弱,諸侯們口口聲聲説着尊重周王,那隻不過是求個名正言順,畏懼其它實力更強的諸侯以不重週五為由頭來攻打而已。其實春秋霸主,又有哪個把周王放在眼中了?所以到了後來,有的甚至娶得更多,或一娶再娶。至此,媵妾制即走向沒落——這種婚姻雖然還能勉強看出有着媵妾制的影子,但已經與初時的規範相去甚遠,久而久之,人們便也不再提起媵妾制了。

但媵妾制畢竟實行了多年,雖然周王朝已經不再,但封建社會男權的性質卻並未改變,所以人們雖然不再提及媵妾制,但一夫一妻多妾制還是一直的存在,這其中難免有媵妾制的影子在裏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