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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婦做糖篩檢查需要禁食8—12小時

生活常識 閲讀(1.93W)

北京讀者李女士問:我懷孕6個月的時候去醫院做糖篩,醫生讓我檢查當天吃完早飯,來醫院喝50克葡萄糖粉1小時後驗指血血糖,結果發現血糖值偏高,説我是“妊娠糖尿病高危”。可我和朋友交流時發現,其他醫院多是要求做糖篩時空腹,而且是測靜脈血,請問這區別大嗎?

孕婦做糖篩檢查需要禁食8—12小時

專家解答:這種方法顯然是不準確的,測得的血糖值很可能偏高。目前的正規流程是:首次產檢評價孕婦的糖尿病高危因素,如果有以下情況:糖尿病家族史、死胎死產史、巨大胎兒分娩史、肥胖、既往妊娠期糖尿病等,要在孕早期就做糖篩。沒有明顯高危因素者,到妊娠24—28周再做。

做糖篩前,需要禁食8—12小時,以避免食物對糖代謝的影響。因此,最佳方案就是要求孕婦在早飯前來抽血。另外,指血測的是全血血糖,而靜脈血為血漿血糖,二者有一定差別。空腹時前者略低於後者,大概低15%。飯後兩者幾乎沒有差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