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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星馳分手不認賬|揭星爺遭前女友討債背後內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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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星馳當年與朱茵的戀情最受大家認可,但是沒想到最後因為周星馳偷吃被抓姦在牀而分手。後來與於文鳳相處13年,但是不知道後來又因為什麼分手了,如今周星馳分手不認帳,從而遭前女友于文鳳討債,難道周星馳與於文鳳分手並不簡單?

周星馳分手不認賬 揭星爺遭前女友討債背後內幕

周星馳與於文鳳分手後不認賬,以為這樣就可以逃過去了,但是沒想到於文鳳根本不理會依舊追討50萬港幣,但是周星馳是如何圓謊的呢?周星馳分手不認賬引來眾人的議論,認為周星馳真的是死性不改,最後還是遭到前女友討債的下場。

周星馳分手不認賬 揭星爺遭前女友討債背後內幕 第2張

據台灣媒體報道,54歲周星馳(星爺)2010年與交往13年的女友于文鳳分手,她仍繼續協助他打理生意。但兩人於2012年因買樓佣金對簿公堂,現又傳出於文鳳再告星爺追討超過50萬元港幣(約人民幣44萬)的佣金。

有港媒報道稱,雙方在2002年有協議,星爺答應將3棟別墅及5個車位衍生的利潤,當中撥一部分給她。星爺出售的這3棟別墅獲利約523萬元港幣(約460萬人民幣),若以一成佣金計算,未扣除相關税項,於文鳳追討金額應該超過50萬元(約人民幣44萬)。

早在2012年,於文鳳就曾因佣金跟星爺撕破臉,當時她透露,星爺承諾會支付她投資獲利中的10%款項當作佣金;2004年,星爺曾因為一間未出售的“天比高”別墅,支付她8千萬元港幣佣金(約7035萬人民幣),但最終只付了1千萬元港幣(約879萬人民幣),讓於氣得狀告法院追討7千萬元(約6155萬人民幣)佣金。案件糾纏多年,香港法院一度指別墅未出售,駁回訴訟,但於文鳳不服上訴,案件將於明年1月再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