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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根碩漏税追繳數億|盤點明星的偷税漏税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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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韓國報道,演員張根碩涉嫌逃税遭韓國國税廳調查,確認漏税事實後追繳數十億韓元税金。

張根碩漏税追繳數億 盤點明星的偷税漏税行為

17日,據國税廳和檢方消息,張根碩近期在接受國税廳税務調查過程中,被發現鉅額漏税現象,補繳了附加税等數十億韓元。據此,檢方也對負責張根碩等韓流藝人海外活動的H公司展開了税務調查。

首爾中央地檢外事部獲悉,負責韓流藝人中國活動的H公司代表A某涉嫌通過非法外匯買賣和借名賬户等手法未申報海外收入,於今年8月委託國税廳進行調查。

張根碩漏税追繳數億 盤點明星的偷税漏税行為 第2張

在此過程中,檢方發現與H公司合作的張根碩等知名韓流藝人也涉及逃税,便將相關資料移交國税廳。

國税廳經過兩個多月的税務調查,確認了張根碩漏税嫌疑,金額達數十億韓元。張根碩在接受調查的過程中承認了漏税行為,並補繳了全部税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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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7月份,張根碩所屬經紀公司在檢方展開調查時,對外發布報道資料稱“上億韓元漏税事件與演員張根碩完全無關”,並對此進行了全面否認。

一開始還強烈否認漏税嫌疑的張根碩方面,在税務當局展開調查僅幾個月便繳納了鉅額税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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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悉,國税廳認為張根碩漏税行為並非故意性,因此決定不採取刑事訴訟,並將該結果通知檢方。

早前,由於國税廳在調查宋慧喬逃税事件時縮小税務調查範圍,監察院要求對相應調查人員予以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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願披露演出數據以證清白

消息傳出後,張根碩的經理人公司昨天中午第一時間向外否認逃税傳聞:“有關張根碩的逃税消息完全錯誤,而有指他目前正接受調查的報道也屬不實。”

另外,經理人公司又強調,張根碩在中國所舉行的亞洲巡迴演唱會和粉絲見面會等活動均通過合法途徑進行,如果有必要,公司也會配合調查,亦樂意公開所有相關資料以證清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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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後,Rain亦正式發出聲明,指自己與逃税案件無關。聲明中,Rain表示有關逃税的消息純屬虛構,又對於不實的報道深表遺憾。

Rain又指自己在中國所舉辦的活動都有簽下正常而合法的合約,又指自己在中國以及所有國內、外地區的演出或其他收入內容都有如實向税局通報,並經過了正常的報税過程,沒有半點遺漏。他又表示,如果檢控方或税局有需要,他仍然可以公開所有相關資料。最後,Rain又再一次用自己的中文名字“鄭智薰”澄清自己與逃税事件無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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韓國互聯網上瘋傳逃税25億韓元(約人民幣1507萬)的某女星被曝是宋慧喬後再次引起關注,對此經紀公司表示“這件事情2年前就結束了,再次出現此類新聞公司也很莫名其妙,還有些需要確認的事項,需要花費一段時間”。

宋慧喬經紀公司表示:“正在整理事情的來龍去脈,結束後立刻發表官方聲明”。日前綜編頻道TV朝鮮《News7》中報道了明星逃税的內容,其中更是曝料逃税金額高達25億韓元的明星就是宋慧喬,更指責當事的江南税務所有大事化小的嫌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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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監察院和首爾國税廳的資料顯示,宋慧喬從2009年起的3年間申報的總收入為137億韓元(約人民幣8251萬),其中的67億韓元為“必要經費”申報,而該筆款項中有54億韓元在無發票情況下被任意處理為經費,其中還有部分款項被指所提交的信用卡賬單有所重複。因此縮減申報收入後未正常繳納的税金高達25.5億韓元。

而負責的江南税務所於2012年在得知宋慧喬有逃税漏税嫌疑的情況下也未進行追加調查,對税務所的職員和相關會計公司也未作出任何懲戒。根據現行的税務法,對未繳納的税金可以追繳至5年前,而宋慧喬僅繳納了3年税金和附加税。對此有疑惑表示國税廳“因為是名人而網開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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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地時間2014年8月21日,韓國首爾,宋慧喬對逃税一事發表聲明。“並不是故意逃税行為。由於當時身在海外沒有儘快出來説明很抱歉,接到查税通知很慌張掌握事態後立即繳付,雖因税務代理人工作疏忽引發問題,但作為納税人並未對其多加註意深表歉意。很抱歉的心情站在這裏,正面面對批評。這次電影作品是很多人精心製作的作品, 因為我的錯誤揹負沉重的想法。”

她説,在2012年接到國税廳發來的“有關費用的證明材料不確切,因此不予認可”的通知之前,她對由税務代理人進行的税務申報過程中出現的漏税現象完全不知情。但她明白最終責任在於自己,作為受人矚目的演員,她就自己在繳税方面不夠重視表示歉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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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慧喬説,2年前,通過税務調查已繳納了所有的應繳税金和追加税,她對因無知而造成的這種情況表示反省,並説今後將對此高度重視,以防這種情況再次發生。

據税務行業和監查院消息,2012年首爾地方國税廳進行税務調查時發現,宋慧喬從2009年至2011年在申報綜合所得税時少申報了25.57億韓元(約合人民幣1541.7萬元)。之後,宋慧喬根據首爾地方國税廳的調查結果,補交了漏報金額税款和追加税。

張根碩漏税追繳數億 盤點明星的偷税漏税行為 第11張

關於明星偷税漏税,幾乎每年都會有人涉及,最新的就是歌壇級大牌人物韋唯,據瑞典税務機關日前指控著名歌手韋唯漏交個人所得税,並試圖凍結韋唯五千萬瑞典克朗(約合4500萬元人民幣)的資產。

隨後經紀人立刻站出來稱韋唯是中國人,完全沒有義務向瑞典交納個人所得税,所回答似乎是合情合理的,不過既然涉及到明星偷税漏税的問題,旁觀者當然看不清,只有當事人最是心知肚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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娛樂圈裏有一個不成文的“潛規則”,對於聯繫業務的經紀人是最擅長的,遇有找上門來的演出商或者是代言之類的業務,談定價格後結尾永遠要加上幾個字——“税後”。

向國家税務機關交納個人所得税等等税,是每一位公民應盡的責任,幾乎都是個人根據所賺的錢合法交納税務,但是對於一部分明星來講,卻是例外,他們從沒有自己主動盡過一個好公民應承擔的責任,而是把税務這樣的責任交給別人承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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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個比方,一位一線的歌手唱一首歌出場費是40萬,那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税法實施條例》第十一條税法第三條第四項所説的勞務報酬所得一次收入畸高,是指個人一次取得勞務報酬,其應納税所得額超過2萬元。

對前款應納税所得額超過2萬元至5萬元的部分,依照税法規定計算應納税額後再按照應納税額加徵五成;超過5萬元的部分,加徵十成。

張根碩漏税追繳數億 盤點明星的偷税漏税行為 第14張

那麼對於40萬一場的演出,歌手應向税務機關繳納4萬元的個人所得税,可是這個錢幾乎都是羊毛出在羊身上,沒有明星會交,最後都是演出商自己去交,或者在原有價錢的基礎上再給上4萬大洋,因為沒有辦法,否則那邊會立刻終止演出。因此演出商也都習慣的順從這種“潛規則”。

曾有不少明星站出來罵狗仔揭其隱私生活,偷拍或者一些不好的一面被媒體刊登出來,就會大罵狗仔的黑暗面,當然也有狗仔出來反擊:他們賺着都是老百姓的血汗錢,自己的品行不去端正,作為公眾人物不去樹立積極向上的一面,而整天竟想着如何賺錢如何投機倒把,如何對得起公眾?

張根碩漏税追繳數億 盤點明星的偷税漏税行為 第15張

毋庸置疑,明星的收入是常人的多少倍之多,曾有人算過一個三線的歌手,只要有一首歌流行,就算登不了大雅之堂,各個城市的夜店巡演、各種彩鈴下載的附加費用加上正常的商業演出或者代言,一年賺個三四百萬都不成問題,那麼有誰算過他們的税收呢?明星偷税漏税行為,觸犯的不僅僅是道德底線......至此忠告明星,在税務面前請自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