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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蘇一公司用雙氧水泡鳳爪|技術員獲刑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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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8日,因在一起案值5000餘萬元添加雙氧水的“毒鳳爪”案中分別擔任技術員和檢驗員,商世允和張禮桂一審均被浙江省永嘉縣法院以生產、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判處有期徒刑七年,並處罰金人民幣5萬元。

去年10月15日,警方在永嘉縣碧蓮鎮某超市檢查時,發現店內出售一種江蘇生產的袋裝泡椒鳳爪,顏色比同類產品要白,懷疑用雙氧水處理過,當即購買了5包此種泡椒鳳爪。經檢測,鳳爪中過氧化氫殘留量超高!

江蘇一公司用雙氧水泡鳳爪 技術員獲刑七年

順藤摸瓜,警方找到了製造毒鳳爪的窩點——江蘇省盱眙百樂福食品有限公司,該公司的技術員商世允和檢驗員張禮桂落網。

江蘇一公司用雙氧水泡鳳爪 技術員獲刑七年 第2張

江蘇盱眙百樂福食品有限公司成立於2009年,許可經營項目為肉製品(醬滷肉製品),由該公司法定代表人項某和他的弟弟(均另案處理)各出資50萬元建成。項氏兄弟平日裏並不在公司,由商世允和張禮桂等人打理。

據查明,這家公司只生產一種滷製品——泡椒鳳爪,每日生產量極大,一天要消耗掉三四噸雞爪,每噸雞爪能製造出100多箱泡椒鳳爪,處理雞爪用的雙氧水日均一桶(25公斤)。這些用雙氧水處理過的“毒鳳爪”銷往全國各地小超市,從2012年至2013年被查獲時,該公司銷售泡椒鳳爪的金額為5300餘萬元。目前,這些毒鳳爪均已下架退貨。

江蘇一公司用雙氧水泡鳳爪 技術員獲刑七年 第3張

據商世允供述,在製造泡椒鳳爪過程中,他將冰凍的鳳爪先泡水解凍,加入雙氧水消毒,消毒20分鐘,再將消毒好的雞爪煮熟,在煮的過程中再次要添加雙氧水,作用一是消毒,二是去除雞爪煮的過程中的油污,使得雞爪變白;雞爪煮好後,用清水沖洗十幾分鍾,再放入配料桶,浸泡一天一夜;將雞爪撈起來後直接拿到包裝車間裝袋和真空封口;最後再運到南京輻照殺菌,然後存倉或者直接發貨。

江蘇一公司用雙氧水泡鳳爪 技術員獲刑七年 第4張

作為廠裏的技術員,商世允主要負責雞爪的化凍消毒和配料添加。他明知雙氧水有毒,但是他堅持認為,當年他從別的師傅那裏學習的時候,被告知在雞爪消毒和煮的過程中都要添加雙氧水,他認為在加工過程中雙氧水會揮發掉,不會有殘留。

張禮桂自稱曾在江蘇盱眙縣培訓過並拿到了檢測員證書,她在公司負責產品裝袋封口前的檢測工作。她説,泡椒鳳爪在包裝前要用相關儀器檢測是否殘留過氧化氫,但是因為公司沒有采購相關設備,所以沒有進行正式的檢測。平日裏,她只是看一下雞爪是否有壞掉。她也認為在加工過程中,雙氧水是會揮發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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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們的想法當然是站不住腳的,該公司生產的三種規格包裝的泡椒鳳爪,經檢測雙氧水殘留量分別達到648mg/kg、474mg/kg、84.8mg/kg。

江蘇一公司用雙氧水泡鳳爪 技術員獲刑七年 第6張

據瞭解,雙氧水是化學品過氧化氫的俗稱,有極強的氧化性,人體吸食後易中毒或致癌,國家已明令不能用於食品加工。

檢察機關認為,商世允和張禮桂作為江蘇盱眙百樂福食品有限公司生產技術人員和產品檢驗員,對該公司生產、銷售經雙氧水處理的“毒鳳爪”應承擔相應的刑事責任,依法以涉嫌生產、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對兩人提起公訴,法院據此作出一審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