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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歲女兒非親生|男子被戴綠帽多年妻子婚內出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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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人最痛就是被戴綠帽,痛恨女人出軌偷情。最近,網曝46歲的遵義男子的17歲女兒非親生,這到底是誰的呢?與自己的妻子生下的女兒為何不是自己親生的呢?太奇怪了,女兒難道是別人的嗎?果然,原來是男子前妻婚內出軌男人,致懷孕生下女兒,男子養了17年的女兒竟不是自己的,真是太冤了。

17歲女兒非親生 男子被戴綠帽多年妻子婚內出軌

男子離異多年發現17歲女兒非親生,這下男子不憤怒才怪了。話説回來,男子前妻在婚內出軌偷情其他男人,真是太淫賤了。身為有夫之婦與男人亂搞,對得起自己的丈夫嗎?背叛丈夫背叛婚姻法,必須受到譴責,

新聞詳情:46歲的遵義男子佳慶(化名)與前妻蓮蓮對簿公堂,同一事件打了兩樁官司,最近,匯川區法院一一作出了判決。兩樁官司,佳慶勝了一樁,另一樁尚無最終定論,但他説,其心中的鬱悶可能永久無法釋懷:今年已經17歲的女兒竟然不是自己親生,而前妻蓮蓮(化名)的婚內背叛,他現在才知情,這綠帽子於不知不覺中,一戴多年。

記者看到,判決書中認定了如下事實。1996年9月,佳慶和蓮蓮登記結婚。2000年9月,蓮蓮生下女兒。由於感情不和,夫婦倆於2006年協議離婚,約定,女兒的撫養權歸男方,女方不承擔撫養費。

離婚後,佳慶獨自撫養孩子直至2008年8月,之後,孩子實際由蓮蓮撫養,直至2016年6月。孩子由蓮蓮撫養期間,佳慶每月支付了一定的費用。

就在去年,蓮蓮突然向佳慶提出變更孩子的撫養權,而無論怎麼看,孩子也不像自己,這引起了佳慶的懷疑,遂在女兒不知情的情況下,提取了其衞生巾上的血液標本,委託權威機構進行親子關係鑑定,去年11月22日,鑑定結果表明,孩子並非佳慶親生。

鑑此,佳慶憤而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蓮蓮賠償其撫養孩子16年的教育費、交通費、醫療費以及精神損失費等各種費用共計30餘萬元,並請求變更女兒由蓮蓮撫養。

原告佳慶説,得到親子關係鑑定結果後,他經受不住這一沉重的打擊,一度患上抑鬱症。

記者在判決書中看到,被告蓮蓮這樣辯稱:雖然對親子關係鑑定有意見,但為了女兒考慮,認可該鑑定意見,也同意補償原告,但原告要求過高,其無法承受。

值得一提的是,訴訟期間,被告蓮蓮坦承,她確在婚內出軌,其時,為了增加家庭收入,她去一家金行上班,和金行老闆發生了性關係。

法院審理認為,原、被告婚姻存續期間,被告蓮蓮與他人發生性關係並生育他人子女,其行為屬於嚴重過錯。原告在不知情的情況下,誤把孩子當親生撫養,因此,再讓原告佳慶繼續撫養這一非婚生子女不合情理,且原、被告對變更撫養權問題達成一致意見。特判決,孩子由被告蓮蓮撫養;同時,由被告賠償原告17萬元撫養費、5萬元精神損害賠償金和親子關係鑑定費2600元。

值得一提的是,親子關係鑑定後,佳慶除了提起上述訴訟的同時,還另案起訴蓮蓮打起了財產官司,目前,這一官司也有了結果。

記者在判決書中看到,原告佳慶訴稱,他和被告蓮蓮婚後,按揭在遵義某小區購買了一套住房。2006年7月,兩人協議離婚時,其大度地把房屋給了蓮蓮,剩餘的銀行按揭款由蓮蓮自行承擔。當時,這樣的約定是看在女兒的分上,但是,親子關係鑑定結果改變了一切。佳慶説,如果當初就知道蓮蓮的背叛,且女兒非自己親生,其結果肯定是讓蓮蓮“淨身出户”。現在,真相大白之後,原告有權要求對財產進行重新分割,請求法院將房屋產權判歸原告。

判決書中,被告蓮蓮辯稱,當初,離婚協議系原告擬寫,是雙方自願協商達成的結果,不存在因被告的過錯導致離婚。因此,原告的訴請不應得到支持。

遵義匯川區法院審理認為,根據法律的相關規定,男女雙方協議離婚後一年內就財產分割問題反悔,請求變更或者撤銷財產分割協議的,法院應當受理,但本案中,雙方離婚多年,原告再行主張權利已經超過法定時限,從2007年7月12日起,原告就已經喪失了離婚協議的撤銷權。此外,法院認為,當初雙方非因孩子的問題而離婚,而是感情不睦,無法繼續生活,且由於離婚雙方畢竟有過夫妻名分,共同生活過一段時間,離婚協議除了純粹的利益考慮外,常常會難以避免地包含一些感情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