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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實帶薪年假納入政府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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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務院近日印發《關於促進旅遊業改革發展的若干意見》(以下簡稱《意見》),提出到2020年,境內旅遊總消費額達到5.5萬億元,城鄉居民年人均出遊4.5次,旅遊業增加值佔國內生產總值的比重超過5%。

旅行社

嚴打“黑導遊”和強迫消費

《意見》規定,各地要破除對旅行社跨省設分社、設門市的政策限制,鼓勵品牌信譽度高的旅行社和旅遊車船公司跨地區連鎖經營。建立嚴重違法企業“黑名單”制度,依法嚴厲打擊“黑導遊”和誘導、欺騙、強迫遊客消費等行為,依法嚴肅查處串通漲價、哄抬價格和價格欺詐的行為。

落實帶薪年假納入政府日程

取消邊境旅遊項目審批,將旅行社經營邊境遊資格審批和外商投資旅行社業務許可下放至省級旅遊部門。規範中小學生集體出國旅行。

落實帶薪年假納入政府日程 第2張

交通

鼓勵旅遊團隊火車票優惠

《意見》要求完善旅遊交通服務。高速公路、高速鐵路和機場建設要統籌考慮旅遊發展需要。完善加油站點和高速公路服務區的旅遊服務功能,加快推進高速公路電子不停車收費系統(ETC)建設。重點旅遊景區要健全交通集散體系。

增開旅遊目的地與主要客源地之間的列車和旅遊專列,完善火車站、高速列車、旅遊專列的旅遊服務功能,鼓勵對旅遊團隊火車票價實行優惠政策。加強高鐵車站與城市、景區的交通銜接。

落實帶薪年假納入政府日程 第3張

支持重點旅遊城市開通和增加與主要客源地之間的航線,支持低成本航空和旅遊支線航空發展,鼓勵按規定開展國內旅遊包機業務。規劃引導沿江沿海公共旅遊碼頭建設,增開國際、國內郵輪航線。

落實帶薪年假納入政府日程 第4張

景區

老人門票優惠打破户籍限制

《意見》要求規範景區門票價格。抓緊建立景區門票預約制度,對景區遊客進行最大承載量控制。利用風景名勝區、自然保護區、文物保護單位等公共資源建設的景區門票以及景區內另行收費的遊覽場所、交通工具等項目價格要實行政府定價或者政府指導價,嚴格控制價格上漲。

景區應嚴格按照規定,對未成年人、在校學生、老人、軍人、殘疾人等實行門票費用減免,針對老年人的優惠措施要打破户籍限制,堅決制止各類變相漲價行為。

落實帶薪年假納入政府日程 第5張

要重視旅遊紀念品創意設計,整治規範旅遊紀念品市場。在具備條件的口岸可按照規定設立出境免税店。研究完善境外旅客購物離境退税政策,將實施範圍擴大至全國符合條件的地區。在切實落實進出境遊客行李物品監管的前提下,研究新增進境口岸免税店的可行性。

落實帶薪年假納入政府日程 第6張

休假

落實帶薪年假納入政府日程

《意見》規定,將帶薪年休假制度落實情況納入各地政府議事日程,作為勞動監察和職工權益保障的重要內容,推動機關、企事業單位加快落實職工帶薪年休假制度。鼓勵職工結合個人需要和工作實際分段靈活安排帶薪年休假。

在教學時間總量不變的情況下,高等學校可結合實際調整寒、暑假時間,中小學可按有關規定安排放春假,為職工落實帶薪年休假創造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