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東方女性站>熱點資訊>熱點>

男子與鄰居吵架致腦出血|鄰居賠償20%醫藥費用

熱點 閲讀(2.28W)

鄰里之間難免因為一些事情發生爭吵,近日,宿遷市泗洪縣有一對鄰居,因為瑣事爭吵後,其中一方付某竟被氣得腦出血,不省人事。當地法院審理後認為,付某被氣得住院,與鄰居周某之間的爭吵有一定的因果關係,因此判決周某承擔20%的賠償責任。

男子與鄰居吵架致腦出血 鄰居賠償20%醫藥費用

與鄰居吵架致腦出血險些喪命,所以,吵架分分鐘可能將自己的生命無辜搭上,大家千萬要注意了。像類似的新聞,有媒體報道過,吵架這種事情,能避免則避免,如果因吵架而鬧出人命,這是害人又害己的事情,否者後果將不堪設想啊!

男子與鄰居吵架致腦出血 鄰居賠償20%醫藥費用 第2張

付某和周某是宿遷市泗洪縣某小區的鄰居。2016年6月19日早晨5時許,兩家人因為鄰里通行問題產生矛盾,大吵一架,被勸開後,兩人各自回家。但付某回家後,餘怒未消,沒多久就不省人事,被家人送往當地醫院接受治療,並於當天早晨7點30分接受手術,共花去醫療費61117.49元。

經醫院診斷,付某右側顳葉-基底節區血腫,高血壓病III級(極高危組),醫生實行顱內血腫清除術+去骨瓣減壓術。

雖然手術比較成功,但出院後,付某認為自己這次住院,完全就是被周某氣的,導致情緒激動才腦出血的,因此向泗洪縣法院起訴,要求周某賠償自己所有的醫療費。對此,周某覺得很冤枉。“俺倆純粹就是言語上的爭吵,我不僅沒打他,就連肢體接觸都沒有。”周某認為,付某本來就有高血壓病史,故其腦出血與自己無關,自己十分委屈。

泗洪縣法院審理後認為,原告付某住院治療是因高血壓發作導致,其血壓的升高經醫院診斷為情緒激動所致,而原告情緒激動相距與被告因鄰里通行糾紛相爭吵的時間較短,原告的情緒激動與之前的爭吵存在着一定的因果關係,故周某對於付某因高血壓住院而產生的費用應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此外,法院考慮付某住院接受治療雖然與這次爭吵存在一定的因果關係,但主要原因還是其自身的高血壓發作所致,故酌定付某因高血壓住院治療產生的各種費用應由被告承擔20%為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