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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為致富跨省盜竊|買《犯罪心理學》自學反偵

百姓民生 閲讀(3.29W)

男子為致富跨省盜竊 買《犯罪心理學》自學反偵

查獲的贓物 張曉東 攝

中新網宜昌8月10日電 (董曉斌 張曉東 黃和平)湖北一男子為致富而盜竊,他購買《犯罪心理學》等書籍學習反偵查,在法制節目中汲取“經驗”,並自學開鎖技術流竄作案。8月10日,湖北當陽市公安局通報,警方已將該男子成功抓獲。

男子為致富跨省盜竊 買《犯罪心理學》自學反偵 第2張

警方收繳的作案工具 張曉東 攝

今年6月30日,當陽市民劉先生髮現家中被盜,大量現金、金銀珠寶、高檔手錶等物品不翼而飛,損失50餘萬元。鑑於案情重大,當陽市公安局立即成立專班展開偵破工作。民警以現場為中心走訪調查,摸排範圍遠至外省市,行程近萬公里。

經過大量調查,7月中旬,偵破專班鎖定隨州籍犯罪嫌疑人汪某。在對其活動範圍進行分析研判後,警方調集30餘名警力組成追捕專班,分別趕赴湖北襄陽、隨州、武漢及河南南陽等地開展追捕,最終於8月1日在隨州一處民房將汪某抓獲。

經審訊,汪某對在當陽入室盜竊的犯罪事實供認不諱,並交代了在外省市實施多起盜竊的犯罪經過。根據汪某的交代,辦案民警驅車再次趕往隨州,從汪某及其岳父家中搜出《犯罪心理學》等許多同類書籍,以及作案工具和大量贓物。

汪某今年44歲,初中畢業後便輟學前往浙江務工。1998年,汪某因瑣事糾紛將人打傷,因故意傷害罪被温州鹿城區法院判處有期徒刑6個月。出獄後,結婚生子的汪某因生活壓力大,再入歧途。2010年,汪某因盜竊罪被宜昌市夷陵區法院判處有期徒刑7年6個月。

2015年,汪某被提前釋放。他先在宜昌打工,所掙的錢均被揮霍一空。後回到隨州經營餐館,又因經營管理不善,虧損數萬元。

為達到“撈錢”的目的,汪某再次想到了盜竊。他買來《犯罪偵查理論》《犯罪心理學》等書籍學習反偵查,並時常關注電視中的法制節目,汲取“經驗”。同時,他專心研究開鎖技術,併購買了跟蹤儀、望遠鏡、頭套、帳篷等作案工具。

經過精心準備後,汪某開始流竄於湖北、浙江、河南等地作案。汪某從不使用手機電話、身份證,不住旅社賓館,自帶乾糧、帳篷在荒郊野外露宿,且盜竊手段嫻熟,作案計劃縝密,案發現場幾乎不留下任何線索,給警方辦案帶來極大難度。

目前,犯罪嫌疑人汪某已被依法刑事拘留,案件還在進一步深挖之中。(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