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東方女性站>熱點資訊>百姓民生>

雲南一銀行要求顧客證明“自己是自己”|被民警

百姓民生 閲讀(2.58W)

雲南一銀行要求顧客證明“自己是自己” 被民警

圖為民警開具的户籍證明單。 德宏州公安局供圖

中新網芒市4月20日電 (崔汶)一張寫有“為方便羣眾辦事,我所特開此證明,希望你們有所反思,多為羣眾考慮,多辦實事。”等內容的户籍證明單在網絡傳播,引得網友紛紛點贊。20日,記者從雲南省德宏州公安局獲悉,該證明單確屬德宏州盈江縣勐臘派出所開具。

4月19日,盈江縣一居民胡某某持户口薄及身份證到勐臘派出所開户籍證明,其自稱要到某銀行辦理銀行卡業務,銀行要求其到户籍地派出所開一個户籍證明才能辦理業務。

據派出所民警介紹,經核實當時胡某某手持户口本和身份證(在有效期內),兩證都是合法有效證件,均可以證明胡某某的個人身份信息,但銀行在胡某某銀行信息與户口薄及身份證信息一致的情況下仍要求派出所開具户籍證明來證明某某的身份。

“當時户籍民警明確告知胡某某不能再開户籍證明的理由,胡某某稱銀行要出具户籍證明才能辦理銀行卡業務。”據勐臘派出所張警官介紹,當事人胡某某已經來回跑了好幾次,而且每次是鄉下和縣城往返跑,路程較遠,十分不便。

本着為民服務的工作職責,户籍民警最終為胡某某開具了户籍證明,並備註了情況説明。“本意是希望雙方工作人員今後加強對政策的學習和把握,在辦理此類業務時,減少不必要的程序和證明,更好更快的服務羣眾。”張警官説道。

户籍民警在證明單上寫道:“經詢問核實,胡某某到你處辦理銀行業務,需要證明其身份,但其持有的公民户口薄及身份證均可證明胡某某身份,且證件合法有效。公安部發文件明確提出户口薄能證明的公民信息不能再開具相關證明。你處不承認户口薄信息,讓老百姓重複跑。為方便羣眾辦事,我所特開此證明,希望你們有所反思,多為羣眾考慮,多辦實事。”

2016年9月1日,公安部等12部門聯合出台《關於改進和規範公安派出所出具證明工作的意見》等2個文件,其中明確派出所不再出具14類證明,6類事項分別以主管部門出具的證書等作為憑證。《意見》規定,凡是公民憑法定身份證件能夠證明的事項,公安派出所不再出具證明;依法不屬於公安派出所法定職責的證明事項,由主管部門負責核實。(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