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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討老丈人歡心|準新郎無證醉駕闖禍

百姓民生 閲讀(2.95W)

女友的父親過來談婚事,為撐門面,準新郎王某陪其喝下七八兩酒後,借車上路,無證駕駛,引發連環車禍,致一死一傷。昨從交管部門獲悉,王某不僅婚沒結成,把婚房變賣賠償他人,如今還因涉嫌危害公共安全罪已被起訴,面臨牢獄之災。

為討老丈人歡心,準新郎無證醉駕闖禍

瘋狂越野車撞車,逃離後再撞車

2016年12月6日傍晚5點半,正是下班高峯時段,在武昌南湖路段,一輛白色越野車突然加速,撞上前方的轎車,然後繼續加速前進,再次刮擦轎車,駛離現場。

5分鐘後,在雅安街一門店前,這輛白色越野車又將停在路邊的一輛小車撞飛,將一輛電動自行車捲入車輪下,車上一名老人摔倒在地,傷勢嚴重。老人被路人送往醫院搶救,然而由於失血過多,最終還是沒能搶救過來。

武昌區交通大隊四中隊民警陳向東聞訊趕到現場時,憤怒的羣眾已將白色越野車和肇事司機層層圍住。

渾身酒氣,一拳打在交警臉上

陳向東還未走近就聞到了肇事司機身上濃烈的酒味,讓其出示身份證、駕駛證接受檢查,肇事司機竟沒有反應。陳向東又説了一遍,他才從車內把綠色的車輛登記證書遞了出來。陳向東正要上前查問,肇事司機從車窗塞出來50元錢,聲稱這就是駕駛證。

“我要喝水,我要休息,你聽到沒有!”肇事司機邊塞錢邊朝陳向東大喊。陳向東見他情緒反常,讓其在駕駛室內先休息,然後呼叫附近民警過來支援。這時,肇事司機突然要求和警察“談一下”,陳向東俯身靠近,誰知他上來就是一拳,打在陳向東臉上。附近民警趕來,合力將肇事司機控制住,送往市交管局醉駕辦案中心。

在醉駕中心的醒酒中心,肇事司機非常狂躁,不配合民警。民警只能對他採取強制約束手段。經過抽血,他的血檢值竟然達到了299mg/100ml, 嚴重超標,屬於醉駕。

肇事醉漢剛剛考完科目一

幾個小時後,醉駕司機意識恢復,自稱姓王,得知自己撞死一名老人,並在第一次撞車時將一名乘車人撞傷,嚇得渾身發抖,幾乎無法站立。

“我很內疚,要是不喝這場酒,就不會出現這樣的事。”在拘留所內,王某用“鬼使神差”來解釋當時的行為。當時,再過一個月,他就要結婚了,婚宴已經訂好了。當晚,女友的父親要過來商量婚事,王某為了撐門面,討好準岳父,專門找朋友借了一台嶄新的越野車去接未來的岳父。見面後,兩人一起吃晚飯,為了討老人歡心,他一口氣喝了七八兩白酒,然後開車去接女友過來一起吃飯時,出了事。

後悔不已的王某告訴民警,他剛剛考完科目一,科目二在學,還沒有拿到駕照。他覺得開車似乎並不難,至於以前聽過的“血的教訓”,總以為不會發生在自己身上。結果,聰明反被聰明誤。

為賠償損失已變賣婚房

更令王某痛苦的是,為了賠償對死傷者造成的損失,他們的婚房已經變賣了。而他不知道的是,出事當天,正是被他撞擊身亡的李爹爹的生日。當天,李爹爹的家人準備了一桌子菜為他慶祝生日,但李爹爹卻要接孫子回來才點生日蠟燭,沒想到就在接孫子的路上出了事。

“以後再也做不了朋友了。”出車禍後,借車給他的朋友江某也和他翻了臉。據江某説,他們本是好友,他的車是剛買的,當時捨不得借人,曾藉口説“同事也要借車”婉拒,誰知王某卻拿出100元,讓他給同事去打車,他無奈之下才將車借給了王某。“誰知現在卻要因借車而賠錢!”

據武昌區交通大隊事故中隊民警葉濤介紹,根據侵權責任法第49條,機動車所有人對損害的發生有過錯的,承擔賠償責任。在最高法出台的司法解釋中,明知駕駛人沒有駕駛證仍借車,屬於過錯,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目前,民警表示,此案已進入起訴階段,即將開庭。以危害公共安全罪來起訴醉駕嫌疑人,這在武漢市尚屬首例。

記者樑爽 通訊員孫遜 徐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