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東方女性站>熱點資訊>熱點>

新娘錯把伴郎當新郎|伴郎不構成強姦罪

熱點 閲讀(7.53K)

這下悲劇了,新娘錯把伴郎當新郎,以後怎麼見人呢?新郎與新娘大婚之夜,伴郎睡在這對新人房的隔壁。次日凌晨,新娘黃女士起牀如廁後,誤入伴郎阮某房間,雙方發生了性關係。法院審理認為,黃女士上錯牀,誤當伴郎為新郎,阮某不構成強姦。新娘錯把伴郎當新郎一起做愛,你們認為伴郎的行為算是強姦嗎?

新娘錯把伴郎當新郎 伴郎不構成強姦罪

太奇葩了,新娘錯把伴郎當新郎,還主動跟他啪啪啪了!諸如像這事情?面對着主動送上來的女人,又有幾個男人能夠控制的住呢?阮先生做出這樣的事也是人之常情的,誰讓黃女士在自己的家也能走錯房間呢,這事要是怪也不能全怪阮先生吧。

不過話是這樣説,阮先生雖然沒有受到法律的制裁,但是在道德上,他也是要受到譴責的,畢竟朋友妻不可欺嗎,以後他還有什麼顏面去面對自己的朋友呢?而作為黃女士的丈夫,自己的妻子發生這樣的事,也不知道兩個人以後還能不能繼續生活下去。

新娘錯把伴郎當新郎 伴郎不構成強姦罪 第2張

伍先生與黃女士在那坡縣一鄉鎮舉行婚禮,阮某為伴郎。當晚,阮某住在伍先生家。因鄉下條件所限,一家只設一個衞生間,房間也只用門簾掛起,不設木門。次日凌晨2時許,黃女士內急如廁返回時,誤入阮某的房間上牀與阮某同眠。黃女士用手撫摸阮某的身體,阮某在睡夢中被摸得“性趣”大起,便翻身將黃女士抱住,兩人發生了性關係。

“快來人啊,有人強姦!”天矇矇亮時,阮某突然被女人的尖叫聲驚醒。聞訊趕來的伍先生及家人將阮某團團圍住,大家認為家醜不可外揚,讓阮某賠兩萬元私了。但阮某認為自己沒有錯,也沒有錢。黃女士與丈夫遂向當地派出所報案。民警認為不是強姦,不予立案。黃女士與丈夫吞不下這口氣,將阮某告上法庭。

那坡縣人民法院經審理查明事實後認為,阮某在自己所睡的牀上與黃女士發生性關係,主要是黃女士進錯房間上錯牀後,誤認為阮某就是自己的丈夫,並主動撫摸,導致性關係的發生。黃女士的行為是屬自願的、主動的,不存在任何抗拒或反抗的行為,因而不構成強姦。

而阮某未使用暴力、脅迫或其他手段,就自然而然地與黃女士發生了關係,也不是其冒充黃女士丈夫而引發的騙奸。因此,阮某的行為,雖存在一定的過錯,但屬於違反道德倫理的行為,不構成強姦罪。10月9日,該法院對這起刑事自訴案宣判,判決阮某不構成強姦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