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雲南|治理措施實施以來查處涉旅案件276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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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社昆明6月22日電(記者 姚兵)旅行社指定購物場所、導遊擅自更改旅遊行程、百貨店銷售假冒偽劣商品及虛假宣傳誤導消費者……雲南省旅遊發展委員會主任餘繁22日通報了自今年4月15日以來查處的10起典型涉旅案件。

雲南:治理措施實施以來查處涉旅案件276起

餘繁在當天舉行的雲南省旅遊市場秩序整治工作新聞發佈會上説,《雲南省旅遊市場秩序整治工作措施》自4月15日施行以來,各州市、省級相關部門聯動,集中力量開展旅遊市場秩序整治,截至目前,旅遊、公安、工商、税務、交通、法院、食藥監等部門共查處涉旅案件276起,行政處罰罰款206.02萬元。

餘繁説,從行政區域劃分來看,旅遊熱點地區涉旅案件查處佔了全省的90.21%。其中:麗江市查處129起,佔全省案件查處的46.74%;昆明市查處49起,佔17.75%;西雙版納州查處40起,佔14.49%;大理州查處11起,佔3.99%。4月15日以來,雲南省旅遊市場秩序整治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督辦轉辦各州、市涉旅案件42起,其中辦結10起,正在辦理32起。

當天的發佈會上,餘繁選取了全省查辦的276起涉旅案件中的10起典型案件進行通報,其中包括:昆明瑞諾旅行社有限公司在運營旅遊團隊中,指定昆明市經濟技術開發區紫雲青鳥景區內部購物場所購物;麗江黑白水國際旅行社有限公司組織的一旅遊團隊,由委派的導遊李某某帶團隊遊客進入大理古城大理寶藏玉器店進行購物;昆明天合國際旅行社有限公司楊某在接待團隊旅遊行程中擅自變更旅遊行程安排;麗江市古城區承古齋百貨店涉嫌虛假抽獎、欺詐遊客、不亮照或無照經營等違法行為……

為徹底整治旅遊市場,從根源上解決旅遊亂象,雲南省委、省政府研究出台了《雲南省旅遊市場秩序整治工作措施》,從購物場所、旅行社、導遊人員、景區景點管理及構建綜合監管機制、發揮行業協會作用、強化屬地政府責任7個方面,推行22條嚴厲措施,確保雲南旅遊市場秩序一年內實現根本好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