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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下週起啟用電子往來台灣通行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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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4月21日訊(記者 辛戈)4月24日起,太原市公安局各出入境辦證大廳將開始受理電子往來台灣通行證的申請,同時停止受理現行本式往來台灣通行證的申請。新版電子往來台灣通行證相比舊版證件,防偽性能更強,使用和攜帶更為方便。

太原下週起啟用電子往來台灣通行證

電子往來台灣通行證為參照國際標準設計製作的卡式證件,大小與居民身份證一樣,內嵌非接觸式集成電路芯片,採用多項物理防偽和數字安全技術,使用過程中應注意避免彎折、刮擦、水浸以及強光、強磁場或高熱環境。證件正面打印持證人個人資料以及證件簽發管理信息,背面打印前往台灣簽註等信息並可由證件簽發機關重複擦寫,不再附發貼紙式簽註。

新版通行證有效期分為5年和10年,申請人未滿16週歲的,簽發5年有效通行證;年滿16週歲的,簽發10年有效通行證。首次申領、換領、補領的辦證時限為10個工作日,再次簽註辦證時限為5個工作日。在收費方面,新版通行證收費標準調整為100元/張,一次有效往來台灣通行證每本20元,一次簽註每件20元,多次簽註每件100元。

申辦人申領時應向公安機關留存指紋信息,已經留存並符合邊檢機關規定條件的持證人,可以在出入境時使用自助查驗通道辦理出入境手續。持用新版通行證出入境時,邊檢機關查驗後不再加蓋出境、入境驗訖章,持證人出入境和簽註使用情況由芯片和信息系統記錄、管理。

“電子往來台灣通行證啟用後,仍然有效的現行本式往來台灣通行證及貼紙式前往台灣簽註可以繼續使用。”太原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支隊副支隊長於介波介紹,持有有效現行本式往來台灣通行證的,可以繼續申請貼紙式前往台灣簽註,也可以申請換髮新版電子往來台灣通行證。

於介波表示,今年,太原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支隊將繼續推出便民利民措施,擬在合適的時間,選取個別派出所,建設自助簽註申辦實驗點,方便羣眾就近辦理普通旅遊類往來港、澳、台電子通行證,申辦人自主申請、自助繳費(銀聯)、自助續簽,真正實現一站式申領、即辦即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