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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立法迴應百姓關切

百姓民生 閲讀(2.03W)

3月15日,十二屆全國人大五次會議上,民法典的開篇之作民法總則以2782票贊成高票通過,贊成率逾98%,充分説明這部法律反映了人民的意志,迴應了羣眾的關切。

民事立法迴應百姓關切

見義勇為責任豁免規則,一直是民眾普遍關注的熱點話題。“從轟動全國的‘南京彭宇案’,到‘達州三孩子扶老人被訛’,再到廣東佛山‘小悦悦事件’,‘見義勇為’曾一度變成謹小慎微。‘好人法’條款的確立,有助於鼓勵大家見義勇為、做善事,對於喚起社會良知,端正社會風氣,引領社會潮流,具有重要價值。”從事媒體工作的吳先生説,“好人法”條款的確立扶起的不僅是老人、小孩,更是社會的風尚、民眾的良心。

隨着計算機和互聯網技術的發展,社交、購物、信息獲取和傳播變得更為快捷方便。與此同時,個人信息安全的問題也讓人擔憂。“打打鍵盤能將一個人查得底朝天已經不是科幻小説的描述。”大學生黃鄒文姣説道,民法總則以法律形式規定自然人的個人信息受法律保護,不得非法買賣、提供或者公開他人個人信息,讓我們在信息時代多了一分底氣。

“法律保護與時俱進,我們才能更好享受大數據帶來的便利。”從事教師工作的宋女士有着同樣的感受,在她看來,從七八歲的幼童,到八九十歲的耄耋老人,都在數據時代遊刃有餘,數據的背後是個人時間、精力與情感的投入,甚至是某種精神的寄託。民法總則將虛擬財產以法律形式進行確認保護,作為網絡原住民,感受到了法律反映着時代的變遷、迴應普通百姓的訴求。

人與自然和諧相處,是人類社會面臨的重大課題。此次立法,“綠色”成為基本原則,節約資源、保護環境進入民法典。民法總則第九條規定民事主體從事民事活動,應當有利於節約資源、保護生態環境。談及民法總則,在北京生活的趙女士對綠色原則感觸最深,“當前,霧霾天氣依然是我們社會的共同煩惱,環境問題是影響民生的重大問題,在民事立法中確立綠色原則,本身就是對公民環保意識的喚醒。”

英雄和烈士是國家和民族精神的體現,是引領社會風尚的標杆,加強對英烈姓名、名譽、榮譽等的法律保護,對於促進社會尊崇英烈,揚善抑惡,弘揚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意義重大。“現實生活中,仍有一些人利用歪曲事實、誹謗抹黑等方式惡意詆譭侮辱英烈的名譽、榮譽等,損害了英烈的光輝形象,也損害了社會公共利益,社會影響很惡劣。”作為一名中國人民解放軍戰士,魏先生有着樸素的愛國情懷:“法律規定侵害英雄烈士等的姓名、肖像、名譽、榮譽,損害社會公共利益的,應當承擔民事責任,為維護英雄烈士聲譽提供了有力法律依據,對於尊崇英雄烈士和英雄精神的社會風尚形成意義重大。”

胎兒利益保護、民事行為能力人年齡的下調、監護人可遺囑指定、訴訟時效延長到3年……

從搖籃到墳墓,民法典關涉一個人的方方面面,被譽為“社會生活的百科全書”,民法總則體現着時代特徵,也迴應社會熱點、百姓關切,民法通則到民法總則,一字之變,背後是立法理念、精神的變化和制度的創新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