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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幹部動員拆遷遭襲身亡|法醫:頭部遭多次擊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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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幹部動員拆遷遭襲身亡 法醫:頭部遭多次擊打

十八塘鄉人大主席卓宇遭村民用鐮鏟襲擊頭部後倒在沙堆上(網友供圖)

中國江西網訊 贛州市南康區十八塘鄉人大主席卓宇在該鄉樟坊村被村民明經國用鐮鏟襲擊身亡。3月19日,記者從南康區公安局刑偵大隊獲悉:據法醫屍檢鑑定,卓宇死亡前頭部遭硬物多次擊打致使頭部粉碎性骨折,犯罪嫌疑人明經國因涉嫌故意殺人罪已被公安機關刑事拘留。

目擊者:受害人在接電話時遭鐮鏟多次擊打

3月19日中午,灰暗的天空下起了瀝瀝小雨,不時伴着陣陣春雷。在南康十八塘鄉樟坊村,記者見到了事發當天的目擊者之一李某某。提起事發當天的情形,李某某心有餘悸。

李某某介紹,3月17日上午,鄉人大主席卓宇同村幹部一行四人在該村動員“空心房”拆除工作。9時許,卓宇等人到達犯罪嫌疑人明經國的老宅旁。 在這個時候,正在打牌的明經國離開牌桌,手中提着一把鐮鏟與其小兒子明某龍趕到現場,看到自己的老屋旁停放着一台挖掘機,以為施工人員要馬上拆除其老屋, 於是情緒激動地大聲責問道,“為什麼今天要拆我的房子?裏面都還放有雜物。”在場的卓宇和四名村幹部隨即對明經國做解釋工作,建議他把裏面的雜物清理,早 點把“空心房”拆除。

上午10時許,還在與明經國溝通的卓宇恰好要接個電話。突然,明經國趁卓宇接電話時,掄起手中的鐮鏟向卓宇頭上砸去。

“當時完全沒有預兆,我們頓時就慌了,在旁的村幹部上前想把明經國拉住,想把他手中的鐮剷搶掉,但他揮舞手中的鐮鏟,不讓村幹部靠前,隨後又掄起鐮鏟往卓宇頭上砸了幾下。”李某某説。

李某某介紹説,當時現場比較慌亂,有的村幹部去奪明經國手中的鐮鏟,有的撥打120急救電話,並向鄉里彙報情況,明經國在此時趁亂逃離了現場。 約20分鐘,120急救人員來到現場,將身受重傷躺在沙堆上的卓宇送往醫院救治。卓宇在送往南康區人民醫院搶救後,於當天下午2時許搶救無效死亡。

案發現場:犯罪嫌疑人的老屋當天並未拆除

在案發現場,記者看到一座未被拆除的土坯房,屋旁一處沙堆正是卓宇當日遭襲後所躺之處。

據當地村主任介紹,這個未被拆除的房屋曾是明經國的廚房,已長年沒有使用,平時只是用來堆放些柴火等雜物。記者在現場看到,距明經國此間老屋約15米處有一座較新的紅磚房,是明經國2013年5月建成的房子,是其日常居住的地方。

圖中未被拆除的是明經國破舊的屋子,佔地面積約40平米,堆滿了雜物。旁邊已被拆除的為村民明某炳和明某福的豬圈

與明經國老屋相鄰,已被拆除的兩間土磚結構的老舊房一間是村民明某炳的豬圈,另一間是明某福的豬圈。明某炳告訴記者,3月16日,他接到堂弟電話通知説村裏準備拆除他的豬圈,由於他在外地生活工作,平時較少回家,接到通知後當即同意拆除這間豬圈。

記者隨後電話聯繫另一間豬圈的所有人明某福,顯示電話為關機狀態。

3月19日下午,記者在案發現場瞭解到,施工完成明某炳和明某福的兩間豬圈拆除作業的那台挖掘機當天已撤出了現場。

警方行動:案發後24小時內將犯罪嫌疑人抓捕歸案

3月18日,記者在微信公眾號“南康發佈”所發佈的信息瞭解到,犯罪嫌疑人明經國於3月18日上午11時許被當地警方抓捕歸案。

南康區公安局刑偵大隊相關負責人向記者介紹,明經國用鐮鏟襲擊卓宇後,迅速逃離了現場。隨即,贛州市、南康區兩級公安機關迅速成立了200餘人 的抓捕小組,展開圍捕工作。3月18日上午,抓捕小組搜索至該村一處陡峭的山林時,鎖定了明經國的蹤跡。經過一天一夜逃離的犯罪嫌疑人明經國發現了正在前 來圍捕的公安人員,自知插翅難飛的明經國隨即撿起地上的石頭,往自己頭上猛砸進行自殘。抓捕小組隨即將其抓獲,並在下山後迅速將受傷的明經國送往衞生院進 行包紮救治,然後送到南康區人民醫院進行頭部CT檢查,確認傷情沒有大礙後,於3月18日22時許以涉嫌故意殺人罪對其進行刑事拘留。

網絡上載播的一段抓捕視頻顯示,明經國被捕後,腰上裹着一段蛇皮袋,額頭流淌着鮮血。

慘劇背後:一名中年幹部的凋落,兩個家庭的傷痛

記者3月19日赴南康區十八塘鄉政府採訪,據卓宇生前的同事介紹,卓宇1970年10月生於南康區橫寨鄉黃田村,1994年8月以來先後在鏡壩 鎮、朱坊鄉工作,2011年至2016年6月在十八塘鄉任黨委委員、副鄉長,2016年7月起任該鄉人大主席。同事介紹,卓宇紮根基層鄉鎮工作23年,是 一名平凡的“老鄉鎮”,但他對農村工作樣樣精通。卓宇的妻子今年47歲,下崗後,在當地一所私立學校做臨時工;兒子今年19歲,高三年級在讀學生,卓宇的 父親、母親年近80歲高齡,居住在橫寨鄉黃田村,因體弱多病,需常年服藥。

犯罪嫌疑人明經國出生於1955年,現年62歲,育有二子。據該村村民朱某介紹,其平時脾氣較暴躁,以前曾與其發生過糾紛,明經國曾揚言要砍她。而談及當天發生的事件,部分村民則選擇閉口不言,表示不瞭解其中原因。

圖為明經國一家常住的房屋,記者瞭解到,該房屋於2013年5月報建

3月19日下午,中國江西網記者在明經國的家中採訪時,看到了一名80多歲高齡的老人,據瞭解,她是明經國的岳母。老人由於耳朵有些聽不清,沒有向記者介紹相關情況。記者注意到,老人臉上難掩悲傷和凝重,沉默不語……。

記者在當地國土資源局官方網站上公佈的一份《贛州市農村“空心房”整治實施方案》中瞭解到,為節約集約利用土地資源,進一步改善農村人居環境, 加速農村全面小康進程,當地政府從2016年起,利用三年時間,對農村“空心房”進行全面整治。《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條規定:農村村民一户只能擁有一處 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積不得超過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的標準。

南康區十八塘鄉幹部向記者介紹,當地認定“空心房”的標準主要有三點:一是根據《土地管理法》農村村民一户一宅的原則;二是該房屋是否長期閒 置;三是是否存在安全隱患。該名鄉幹部介紹,符合以上原則的村民“空心房”被拆除後,宅基地的使用權仍歸村民所有,可以復耕也可種菜等其他用途,但不允許 在原基礎上建房。

據當地警方介紹,由於此案還在審理中,屆時將進一步公佈案情。中國江西網記者將對此案進行追蹤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