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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過好日子》分集劇情介紹(21 32全集) 《要過好日子》大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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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高明、秦衞東主演電視劇《要過好日子》分集劇情介紹 第二十一集  給常麗75萬是常德嚥氣之前説的話,沒有任何書面證明,唯一的證據就是人證,所以當時聽到這句話的人必須給她證明才可以,當時在場的人除了媽以外還剩樑守業、常梅、陳宇飛、常蘭、常江還有楊志強一共六個人,楊志強她有把握讓他站在自己這邊,常蘭常江一定向着老媽這都不用説,剩下這三人必須全都咱在常麗這邊這場官司才有可能勝。所以她決定先從樑守業下手,樑守業現在一分錢沒分着正為女兒的學費發愁,常麗答應給樑守業18萬為條件讓他站在自己這邊,並且必須説服常梅也站過來。樑守業答應她考慮一下。

《要過好日子》分集劇情介紹(21 32全集) 《要過好日子》大結局

樑守業沒答應常麗是因為心裏有另外一個小算盤,他找到常江告訴了常江常麗找他的事,並開出條件如果常江給的錢比常麗多他就向着常江。令他沒有想到的常江不光不領情反倒對他又打又罵。

常麗又找到陳宇飛,陳宇飛保持中立,這樣,常麗優先一票。

樑守業為了保險起見要常麗給他寫個欠條,死磨硬泡的大半天常麗答應了,可是樑守業耍了個小聰明,得寸進尺的臨時將18萬改成了23萬,這下惹火了常麗,徹底翻臉了,將樑守業趕了出去。

一系列的打擊令周敏芝精神恍惚,得了輕微的焦慮症。

常麗為了防止周敏芝在開庭之前把錢取出來給常江買了房子,對法院申請了財產保全,周敏芝的存摺賬户被凍結,同時,寧彩霞對周敏芝對周敏芝的逼迫越來越緊,聲稱再不買房子就帶着宋娟去打胎,周敏芝的精神徹底崩潰。陳宇飛下班回來,發現周敏芝已經不在家裏,手機也已經摔碎。幾個孩子開始四處尋找母親。 無助的周敏芝來到常德的墳前,訴説了整件事情,祈求常德給她一個啟示告訴她該怎麼辦。大雨澆濕了衣襟,淚水同雨水一起灑落,來到常蘭抱住了母親。

電視劇《要過好日子》分集劇情介紹 第二十二集

出來墓地之後,周敏芝告訴常蘭一個驚人的祕密--常麗不是周敏芝親生的。事情要追溯到三十年前,一天晚上,常德喝醉酒到常麗親生父母家鬧事,常麗爸媽怕常德自己回家不安全就決定送他回家,途中遭遇車禍,常麗爸媽將常德推到一邊而兩口子卻遇難了,常德將當時才一個月大的常麗抱回家撫養,那一對鐲子也是常麗爸媽留下的,可是還讓常蘭摔碎了一個。這就是常德臨死前為什麼將拆遷款分出一半給常麗的原因。

得知二姐身世真相的常蘭對常麗的態度好了很多。在一家人合力的勸説之下,常麗終於肯退了一步,允許周敏芝把房子給常江買下來,前提是房產證上要加一個自己的名字。

常麗的方案在寧彩霞的反對下,終究是沒有成行。 房主開始催尾款,常江急的上蹦下跳,被逼無奈的周敏芝再次找到常麗,提出了一個折中的辦法:把房子給常江買下來,但是房產證上只寫自己的名字,等自己去世以後,常麗再從那時房子的價值上分錢。常麗答應下來,但是要求周敏芝立下遺囑説明。

電視劇《要過好日子》分集劇情介紹 第二十三集

周敏芝立下遺囑之後,常麗終於撤訴了。

楊志強偷翻常麗的抽屜尋找當初自己寫給常麗的欠條,意外的發現了周敏芝給常麗寫的那張遺囑,憤怒的楊志強要常麗給個解釋,常麗將遺囑搶過來不光沒給解釋,還讓兒子教訓自己,楊小龍對常麗惟妙惟肖的模仿讓楊志強哭笑不得。

為了讓周敏芝緩解精神,常蘭強行把周敏芝送到了街道的歌舞隊,在這裏,周敏芝認識了一個很好很有錢的老頭--老徐。

常麗突然撤訴的事情讓所有兒女都感到十分奇怪,可無論怎麼問,周敏芝也不敢説出給常麗寫了遺囑的實情,同時,僅僅一面之緣的老徐卻對周敏芝產生的一見鍾情的好感,已經找人來説媒了。 為了搞清楚常麗撤訴的真實原因,樑守業和常江一起灌醉了楊志強,方才得知周敏芝給常麗寫了遺囑的事情,兩人配合着從常麗手裏騙出來遺囑並撕毀,惱怒的常麗再次找到了周敏,要求補寫一份遺囑。忍無可忍的常蘭看到常麗這麼逼迫自己的母親,實在忍無可的常蘭將常麗真實身世説了出來。

電視劇《要過好日子》分集劇情介紹 第二十四集

經過驗血,常麗確定了自己的確並非常江親生,再回想起之前對父母的種種,懊悔萬分。

次日一早周敏芝招來其他兒女準備去看望常麗,走到樓下正好碰見常麗和楊志強來到。常麗看到平日裏熟悉的親人突然變得那麼的不自然。周敏芝將常麗單獨叫上了樓。常麗周敏芝剛一上樓樑守業便開了腔,稱常麗既然不是常家人,那錢就可以重新分了,此言一出遭到大家的炮轟。

周敏芝給常麗講述了她身世的整個過程,而常麗也像周敏芝道了歉,表述了內心的懺悔,並表示放棄自己應得的那份拆遷款。

樑守業等人開始了財產的重新分配,各自表述着自己應該多拿而爭吵不休。正在這時老徐捧着鮮花走了過來,樑守業趕忙迎了上去與老徐打招呼,並要常蘭帶老徐去找媽。所有人都一頭霧水趕忙上前詢問樑守業這人是誰,樑守業的回答叫大家大吃一驚。

周敏芝面對捧着鮮花的老徐尷尬不已,在常蘭的勸説下勉強將鮮花收下。兒女們對老媽再嫁的看法不一,常蘭夫婦和樑守業持贊成態度,常梅常江持反對態度,常麗夫婦不置可否。兒女們的猜測其實都是多餘,周敏芝根本沒那個心思,不過只是老徐的一廂情願而已。 常梅拉着常蘭去跟蹤老徐和老媽,陳宇飛將常麗夫婦請上樓説有事商量,樑守業不顧大家反對也跟了上去。陳宇飛主動向常麗示好,想讓常麗幫助做一個有利於自己的拆遷款分配方案,但常麗明確表示不會參與其中。

電視劇《要過好日子》分集劇情介紹 第二十五集

周敏芝把一百五十萬一分為三,其中一百二十萬給常江買房子,常梅和常蘭各十五萬。對於這個分法,大女婿樑守業完全不能接受,但是周敏芝決心已定,完全沒有商量的餘地。樑守業堅持自己要分到三十七萬五,否則就不讓買了房子,並且沒有收下存有十五萬的銀行卡。周敏芝暫時先把兩張十五萬的卡都放在了常蘭這裏。

常江和周敏芝來到房產交易大廳準備和房主過户,樑守業跟來攪局,當常江準備簽名的時候,樑守業突然將房產表格給撕了,兩人在交易大廳大打出手,氣的周敏芝又喊又罵。在樑守業的一再搗亂之下,周敏芝只好用自己的名字把房子買了下來。 陳宇飛卻找機會把兩張卡里總共三十萬全都取出來還了銀行的貸款,這一下,樑守業一無所得,徹底的急了。

電視劇《要過好日子》分集劇情介紹 第二十六集

寧彩霞不能同意房產證上寫周敏芝的名字,為了安撫寧彩霞,周敏芝只好又寫了一份遺囑,上面説明自己去世之後,此套房產由常江繼承。

常蘭借了十五萬還給樑守業,並且不肯原諒陳宇飛之前的做法,兩人再次進入了分居狀態。

常江的宋娟結婚了,周敏芝和兩人住在一起。

樑守業知道老徐家有錢,而且知道老徐對周敏芝非常有好感,所以一直篡攏周敏芝與老徐見面,可是多次遭到周敏芝的拒絕。樑守業要周敏芝請求老徐等欣欣去了美國能不能勞煩他兒子照顧一下欣欣,這個理由是周敏芝無法推辭。

常麗費勁千辛萬苦尋找着自己的親姑,周敏芝只告訴她親姑的名字和大概位置,所以常麗從公安局拿到地址後只能挨家挨户的找,功夫不負有心人,常麗終於找到了自己的親姑。 樑守業十分期待能有了老徐這樣的一個有錢的後老丈人,想盡辦法的撮合周敏芝和老徐,上演了一連串的鬧劇。

電視劇《要過好日子》分集劇情介紹 第二十七集

常麗從親生姑姑的嘴裏得到這樣一個信息:三十年前,常麗的親生父母去世後,其老姑前來送葬,當時因常麗的去處問題進行了商議,周敏芝怕常麗回農村受苦,所以就決定將常麗留下自己撫養,當時常麗父母還留下一間房子説是留給常麗,後來因房子太小就被常德賣了,然後就買了之前拆遷的老房子。

常麗回來之後就把常家人叫到一起,宣佈兩件事:

第一,與常家所有人斷絕關係;

第二,要求周敏芝把自己親生父母的那間平房還回來,有常麗親生姑姑佐證,周敏芝不得不答應下來。

三十年前的那間平房核算到現在,價值一百八十萬,常家人開始四處湊錢還常麗。 楊志強要求常麗放棄,常麗不同意,兩人鬧起了離婚。

電視劇《要過好日子》分集劇情介紹 第二十八集

常江和宋娟商量着把房子賣掉,委屈的宋娟回了孃家,自己的女兒剛嫁人幾天就沒處居住了,這讓寧彩霞憤怒之極,對周敏芝變本加厲的逼迫,惹惱了常江,與丈母孃翻了臉,這次矛盾的大爆發,險些致使小兩口分道揚鑣,還好寧彩霞在最後時刻妥協一步,並且讓女兒回到家裏居住。

楊志強繼續跟常麗做着鬥爭,如果常麗還管常家要錢就與常麗離婚,楊志強的這種話也許是説的太多了,所以對常麗幾乎沒什麼效果。

常家的所有人沒來找常麗這使常麗有些心虛,按往常早就來鬧了為什麼這麼安靜呢?常麗的老姑突然想出一個原因,説常家人要跑,把房子賣了攜款逃跑,這種假想常麗不會相信,可是激怒了楊志強,楊志強敲打老姑不要在挑撥關係了,多做善事才能善終。氣的老姑要常麗離婚然後再給常麗找個好的。常麗感覺到這個老姑確實不太地道,如果再留下去她這個家也得垮,決定將老姑送走。 樑守業來到老徐家把家裏的事情告訴了老徐,請求老徐幫個忙。老徐帶着錢和樑守業找到了周敏芝,可是萬萬沒有想到的是周敏芝竟然回絕了,老徐只好將錢收回。

電視劇《要過好日子》分集劇情介紹 第二十九集

楊志強知道常麗要去收周敏芝的房子和錢,所以一直跟在常麗後面,時刻提醒常麗只要常麗收下房子和錢他們馬上離婚。

在楊志強的干涉之下,常麗到底沒敢把周敏芝房子的鑰匙接過來,但是隨後就委託律師代她辦理。律師找到周敏芝,要周敏芝在一個星期之內湊齊180萬,否則將進行起訴。

周敏芝把房子賣了一百三十萬,常梅瞞着樑守業拿出了之前的十五萬,常蘭把車賣了十五萬,總共一百六十萬,周敏芝又找老徐借了二十萬,條件是免費為老徐做十年的保姆。 把一百八十萬還給了常麗之後,周敏芝住到了老徐家。

電視劇《要過好日子》分集劇情介紹 第三十集

孩子還有幾天就該出國了,樑守業才知道好不容易湊夠的錢又被常梅給了常麗,於是又到常麗家大鬧一通。

常江取得了寧彩霞的原諒,做了上門女婿。

多次勸説常麗把錢還回去無果的情況下,楊志強把常麗告上法庭,離婚並且主張一半的財產以及孩子的撫養權。

老徐的兒子對徐哲對父親與周敏芝的關係產生了懷疑,老徐承認了想與周敏芝在一起的願望,遭到了徐哲的堅決反對。 樑守業想盡辦法仍然湊不夠孩子出國的費用,偷走了老徐家的幾件古董去賣,剛剛把錢給孩子匯走,便被警察抓住,有按照盜竊罪公訴的危險。

電視劇《要過好日子》分集劇情介紹 第三十一集

常麗和楊志強離婚了,孩子的撫養權以及一半的財產歸楊志強。常梅、常蘭、常江四處湊錢還給老徐的兒子,以減輕樑守業的刑期。

常麗雖然敗訴,可是卻死活不肯把孩子交給楊志強,楊志強及其家人四處堵着常麗,萬般無奈之下,常麗只好帶着孩子去賓館居住。

老徐的兒子把老徐帶去了美國,並且將周敏芝趕出了家門

周敏芝還欠着老徐二十萬,為了不給自己的孩子添麻煩,寧願每日流落街頭,靠撿拾垃圾賣錢為生,悽慘無比。 常麗生病住院無人照顧,險些把孩子弄丟。宋娟和常江把孩子帶去了自己家裏照顧,常梅得知後主動來照顧常麗。

電視劇《要過好日子》分集劇情介紹 第三十二集 大結局

常麗出院後,一姐弟又努力的撮合楊志強和她復婚,家人的温暖讓常麗慚愧不已。

一日,常梅正在公交車上招呼着乘客,不經意的向外一瞥,看見一個老態龍鍾衣衫破舊的老太太正在街上的垃圾桶裏挑着垃圾,而那個老人,卻和母親周敏芝一摸一樣。常梅半信半疑的工夫,車已經開遠了。 常梅找到老徐家中,從老徐的兒子嘴裏得知了在母親身上發生的一系列的事情。常梅將三個弟弟妹妹迅速的召集到一起,兒女們現在才知道着急,開始四處尋找周敏芝。用盡所有的辦法找了周敏芝,常麗和母親抱頭痛哭,並且把一百八十萬還了回來......兒女們終於明白,看似姐弟們爭來爭去,實際上苦的確實自己的父母雙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