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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震摔話筒事件內幕曝光|拒絕領獎場面失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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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震摔話筒事件內幕曝光 拒絕領獎場面失控

田震4·29摔話筒事件具體經過

在中國音樂頒獎典禮的短暫歷史中,能成為樂壇佳話的寥寥無幾,而醜聞卻一個接一個。2001年,田震在“中國流行歌曲榜”上因不滿結果怒摔話筒;2005年,胡彥斌在“音樂風雲榜”中獲得“最佳搖滾歌曲”獎,羽泉為黃徵不平拒領“CCTV-MTV音樂盛典”的獎盃;2009年,陳好在“CCTV-MTV音樂盛典”中獲得“內地最受歡迎女歌手”獎引起質疑等等,各種音樂頒獎典禮每年的評比都被觀眾與媒體形容為“分豬肉”。

歌迷董先生表示,上世紀90年代,頒獎典禮曾對中國樂壇起到風向標的作用,在歌迷的心中也是神聖的。“現在的頒獎典禮幾乎成了一個自娛自樂的遊戲。”著名文化評論員江小魚告訴記者,“主辦方與唱片公司存在交易:新晉歌手和沒名氣的歌手想得獎,唱片公司或者歌手本人就得給主辦方好處;而主辦方想讓一線歌手出席以提高頒獎禮名氣,主辦方就得提供好處。有個別交易不算多的,評審團又不夠專業,評選出來的歌曲也都是惺惺作態。這個行業的環境太差,態度也不端正,頒獎禮離風向標還差得太遠。”

2001年4月29日晚,由中央人民廣播電台音樂部主辦的“2000年中國流行歌曲榜”在南京五台山體育館舉行頒獎晚會。就在晚會進行到一半時,內地歌壇天后田震上台後不僅拒絕領獎,還掏出張小條攤在桌上,開始念批判稿一般地發言,並怒摔話筒勇揭歌壇評獎黑幕。

田震摔話筒事件內幕曝光 拒絕領獎場面失控 第2張

以下為田震憑藉《愛不後悔》獲得十大金曲時上台致詞的原話:

「謝謝歌迷與傳媒對我一直以來的關心和支持,不過今天在這裏我要向大家説明一個事實的真相。就在昨天組委會通知我,經過歌迷投票並公正處公正過的“內地最受歡迎女歌手”得獎人是我,可就在剛剛我被告知這個獎頒發給了歌迷投票率排在第二位的歌手,對於中國流行歌曲榜主辦方這種極不嚴肅的做法令我最痛恨,如果我對這個獎產生了極大的懷疑,這個獎不領也罷!」

然而,在田震發言的過程中,主辦方三次關掉話筒音響,但均迫於觀眾反彈而恢復。這一事件被媒體及公眾視為揭露頒獎禮“分豬肉”現象的典型事例,並簡稱“摔話筒事件”沿用至今。

田震摔話筒事件內幕曝光 拒絕領獎場面失控 第3張

田震4·29摔話筒事件引發反思

“2000年度中國流行歌曲榜”頒獎會上田震怒摔話筒,果然摔破“黑幕”———讓一種被稱為“行規”的東西現了形。主辦方有關負責人稱,田震在選票中勝出是事實,他們把當選的消息告訴了田震,希望她能到南京領獎。但4月29日凌晨,田震明確表示説來不了。根據歌曲排行榜的慣例,頒獎晚會上如果領獎的人不能來,獎項就可以在當選者中依次順延。依據這個“行規”,他們決定將“最受歡迎女歌手獎”頒給那英。[13]

這是一個什麼樣的“行規”啊?讓歌迷、網友投票評獎,評出後就因得獎者不能出席頒獎晚會而改變結果,這簡直是一個世界性的創舉!我們通常只知道在體育比賽中,正選隊員如果不能參加比賽,可派替補隊員頂上,卻從沒聽説過評獎也搞“替補隊員”。日前在香港舉行的電影金像獎頒獎晚會上,張曼玉獲得最佳女主角,但她身在阿根廷而無法到場領獎,難道這個獎也該換個主?然而,金像獎的評委並沒有定出這種有點像美國黑色幽默作家海勒筆下的“第二十二條軍規”式的“行規”。

這個“行規”據説是流行歌曲評獎和排行的一大特色。也許是因為一些大牌歌星經常不願出場領獎,頒獎者有一種被蔑視的恐懼感;也許是贊助商不願在明星出場問題上有任何閃失而影響廣告效果,於是才定出這麼一種“你不來我不給”的懲罰性“行規”。但要是評獎的權威性不容置疑,恐怕很少有人會願意錯過這種“登龍門”的機會———你見過得獎者無緣無故缺席格萊美和奧斯卡頒獎典禮嗎?當然,諾貝爾文學獎也曾被薩特以“拒絕一切來之官方的榮譽”為由拒領。此事確也激怒了諾貝爾文學獎評委,以致法國作家在一段時間裏得不到此獎。但諾貝爾獎評委既沒有取消薩特的獎,也沒有因此立下“不來不給”的“行規”。實際上在頒獎當日,極有可能出現個別獲獎者因不可抗拒的原因不能到場的情況,難道也將因此改獎?

田震摔話筒事件內幕曝光 拒絕領獎場面失控 第4張

“流行獎”“行規”給人的印象,一是可憐,二是霸道。

公開、公平、公正是任何評獎的起碼“行規”,如果真的按這個“行規”評選,就不該強暴評委和投票者的意志。對那些為了擺款而無故不出席頒獎禮的大牌明星,把他們的劣行公之於眾就足以構成嚴厲的懲罰,根本不必以犧牲評選的客觀公正為代價,把評選活動當兒戲。從本次流行歌曲榜隨意篡改和臨時加設獎項的操作過程中,我們不難看出這個冠以“中國”的歌曲榜是怎樣缺乏榜樣的力量。

也許是組委會為頒獎活動的“大團圓結局”才用心良苦地定出這樣的“行規”,但以“不來則換獎”來維護評獎者的體面,首先陣亡的卻是該獎的尊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