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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歌母親訴劉鑫案庭審結束|案件全過程簡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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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四月十五日,在江歌遇害1624天之後。江歌母親江秋蓮女士訴劉鑫生命權糾紛案終於庭審結束了,審判長最後宣佈,雙方意見分歧較大,無法達成一致,將擇期宣判。確實雙方的意見完全無法達成一致,因為劉鑫方面的辯護律師提出來的是無責無賠償,江秋蓮女士提出來的是有責要賠償。兩者之間根本就沒有調解的可能性,當然對於江秋蓮女士來説也不會去接受調解,一定要尋求法庭一個公正的判決。

江歌母親訴劉鑫案庭審結束 案件全過程簡介

江歌案全過程簡介

江歌案件中,我們知道陳志峯是劉鑫的男朋友,兇手的目標本來是劉鑫。但是劉星卻躲進屋子,將門死死扛住,最終導致江歌被兇手殘忍的殺害。在兇手走後,劉鑫既沒有叫救護車,也沒有就事件的原貌給警察進行描述。這一切的舉動確實與着江歌的死亡有着因果關係,自然應該給予江歌的母親進行賠償。

那麼在江歌遇害後,劉鑫的舉動就更加惡劣了。她先是準備掩蓋真相,將過錯直接引向了江歌,之後為了降低自己的責任,不惜污衊江歌是同性戀,之後又對着江歌母親進行各種的攻擊和污衊。這一系列的舉動損害了江歌的聲譽,也造成了精神損失,自然也需要進行賠償。

江歌遇害案發生在日本,為此江秋蓮女士需要往返日本多次,去處理江歌遇害的後事以及追究兇手的各項責任。劉鑫作為責任人之一,那麼這些費用也確實需要劉鑫部分承擔。

所以我們看到了,侵權責任的認定是紮實的,劉鑫的所有行為都對江歌的死亡有不可推卸的過錯。江秋蓮女士提出的賠償訴求,總金額超過203萬。包括,江歌的死亡補償費、精神損害撫慰金、喪葬費,以及處理江歌案件所涉及的其它費用。

江歌母親訴劉鑫案庭審結束 案件全過程簡介 第2張

其實整體就是分為三個大的賠償要求:

一部分是江歌的死亡賠償費,這筆費用是相對比較大的。本來一個20多歲的花季女子,未來可以開啟自己的美好人生,現在卻戛然終止了。這20多年的養育費用,其實是一筆不小的數字,還要再加上留學,所以總數請求的賠償金額是超過了百萬元。

一部分是江秋蓮女士要求的未處理江歌后事,而花費的喪葬費、誤工費、交通費、住宿費、簽證費、以及精神損害賠償金,這部分的訴求加在一起,大約是不到50萬元。

一部分是江秋蓮女士在日本的起訴案件和在我國此次的起訴案件中,花費的訴訟費用以及及翻譯費、鑑定費、公證費等,大約50萬元。

那麼未來法庭會如何判呢?其實打官司,尤其是民事的侵權官司。雙方都是站在各自的立場上,法院是努力是想達成一致的意見。但是此案是無法達成一致意見的,所以法院的判定中,劉鑫肯定是要承擔責任的,但是江秋蓮女士提出的金額只能承擔一部分。估計最終判定種,死亡賠償金加上精神賠償金等等,可能會有幾十萬元,訴訟費用也會判定一部分由劉鑫負責。預計最終的金額可能在100萬元左右。

江歌母親訴劉鑫案庭審結束 案件全過程簡介 第3張

但是不論如何,只要判定了劉鑫的行為與江歌的死亡有着直接因果關係,這就對江秋蓮女士足夠了。希望在這場官司之後,江秋蓮女士可以逐步恢復正常的生活。斯人已去,生者仍在。也希望江秋蓮女士可以積極投身於一些公益事業中幫助更多的人,創造出自己的價值。

值得一提的是,從這場訴訟開始,劉鑫一方沒有參加過任何的正式會談,所有一切都是律師在處理。她也知道心虛,她也想躲避,但是很可惜她躲不了。

江歌,這位齊魯大地上具有俠義精神的善良女孩,在天國一切快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