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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建德某男子爭吵中為哄老婆開始:房子歸你|離婚時傻眼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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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離婚時婚房該如何分配,在這一塊我國的《中國婚姻法》中就有明文提及:“婚姻法規定,男女婚期所擁有的不動產(房車公司等)在婚前購買,以婚前財產計算。而夫妻關係存續時期的財產為共同財產。”意思是什麼呢,男女雙方在結婚之前的財產屬於個人財產,婚姻之中的兩人財產為婚姻共同財產。法律很好的保護了個人利益,然而,在浙江建德有一個男子在婚後爭吵中,為了哄老婆原諒自己,於是和老婆商量將房產歸於老婆個人名下,沒想到,房子歸你 離婚時傻眼了。下面和小編一起看看吧。

浙江建德某男子爭吵中為哄老婆開始:房子歸你 離婚時傻眼了

近日,浙江省建德市人民法院調解處理一起離婚官司。男子在法庭結案時,簡直傻眼。沒想到自己當初和老婆爭吵時,為了哄老婆開心將房產登記在老婆名下,如今離婚,婚期財產成對方了,而自己人財兩空了。

這對夫妻來自建德市,男方1991年出生,女方1988年出生,兩人在2014年結婚時合資一起買了婚房。男方家裏出了70萬元,女方家裏出了10萬元,兩人合資在建德市買了一套90平方米的房子。父母們將房產登記在兩人名下,作為兩人的婚房共同財產。

2015年12年,夫妻兩人爭吵,,女方一怒之下要求離婚,男方為哄女方原諒,於是和女方説:房子歸女方所有。沒想到兩人的情況依舊沒有改善,婚後更是爭吵不斷。而近期,女方態度堅決要離婚,要求判決孩子歸自己撫養。

按照法律中的規定,如果女方堅決要求離婚,男子轉贈女方房產的合約是合法有效的,男子確實將面臨人財兩空的局面。

事後,兩人經過商議,女方表示只要男子同意離婚,房子可以再做商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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