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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賣房娶70歲老太|為賣房4次結婚4次離婚震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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聽房地產開發商銷售經理説,好人是做不了這行的,可能剛開始總是為客户着想,但是到後面基本上都是騙的,想方設法讓客户買單,不然是賺不了錢的,是這樣子的嗎?近日,一則為賣房娶70歲老太,男子為了讓客户買房子,竟然娶70歲老太太為房子過户,這行為小編也是醉了。

為賣房娶70歲老太 為賣房4次結婚4次離婚震驚

男子為賣房娶70歲老太,這犧牲實在是太大了吧。30歲的小玉只為了自己銷售月更高,不料做出讓人意想不到的事,為賣房娶70歲老太,若是你,你會這樣做嗎?當然,這些就是為了錢不惜代價了。

為賣房娶70歲老太 為賣房4次結婚4次離婚震驚 第2張

在上海市徐彙區一家房屋中介公司門口,銷售人員向記者推薦起了二手房源。記者稱,上海市有限購政策,自己不具備購房資質,買不了房。銷售人員卻説,這根本不算事兒。

房屋中介公司工作人員:就是你跟他結婚,房子交易過户,然後再離(婚)嘛。

根據上海市的限購政策,外地人在上海買房,必須自購房日前起連續5年在本市繳納社保或個税,如果和上海户籍居民結婚,且雙方名下在上海都沒有房產,最多可以家庭為單位購買2套房。

房屋中介公司工作人員:肯定靠譜,不靠譜我也不給你介紹。

中介説的這個靠譜的人是誰呢?原來此人就是他們公司的同事小王,現年30多歲,户口在上海市松江區。小王説他為了幫客户買房,已經結了四次婚,其中歲數最大的客户已經70多歲。

就這樣頻繁地和不同的人辦理結婚、離婚手續,小王在民政局和房地產交易中心混成了熟臉。

動輒幾百上千萬的房子,結婚之後產權也有小王的一份,萬一小王不肯離婚,或者打起離婚官司,客户豈不是要吃大虧?小王説,這點不用擔心,結婚之前雙方都要簽訂合同,合同中寫得很清楚,自己所佔的房產份額非常少。

辦完離婚手續,一拍兩散,小王淨身出户,房子產權全部歸女方所有。這一結一離,小王能得到6萬元到8萬元不等的報酬。

結婚本是一件神聖的事情,現在卻成了中介機構鑽空子牟利的工具。通過“假結婚”過户車子、房子,或者是移民的做法,其背後暗藏諸多風險,法律上不存在所謂“假結婚”和“假離婚”的説法,一旦領了結婚證,一方達到目的,另一方卻又不同意離婚了,可能會陷入曠日持久的訴訟中。

而法院審理離婚案件的時候,婚內取得的財產,原則上是要進行分割,如果對方提出來進行分割,你沒有其他證據,法院判決有可能支持分割的訴求。所以,在這裏提醒大家,切莫為了貪圖一時的小利,給自己帶來不必要的大麻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