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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主任和高一女學生相戀|少女父親得知堅持提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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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道稱,黃姓補習班主任和高一女學生相戀,涉嫌多次課後帶女學生到台北、基隆的汽車旅館發生性行為。去年十一月深夜,兩人在大武崙炮台車震被警察發現,少女供稱兩個月內與黃髮生至少30次性行為。為人師表今後感染和自己的學生做這樣的事情,這名老師真是不要臉!

 

明知道自己是一個有家庭的人,這名教師竟然還要和自己的學生勾搭在一起,真是恬不知恥。作為一名老師,不給自己的學生豎立正確的道德價值觀,反而在知道自己的學生喜歡自己後,不顧自己的家庭和倫理道德觀和自己的學生偷情,還多次發生關係,一點都不配作為一個老師。希望家長和學校能夠加強對青春期孩子的思想教育,引導他們往正確的價值道德上行走,避免學生因為年少無知不懂事誤入歧途往錯誤的道路上越走越遠。

班主任和高一女學生相戀 少女父親得知堅持提告

據報道,檢警調查,37歲的黃男已婚,在補習班教數學十多年併兼班主任。少女初中三年級時去補習,高一時被黃男的外貌吸引,開始交往。警方説,黃多次在補習班下課後帶少女“課後輔導”,還傳訊説“你可以叫我爸爸”等曖昧對話。

去年十一月深夜,警察巡邏經大武崙炮台停車場,發現一輛自小客車車震,車內女子還穿着學校制服,立即將兩人帶回。少女供稱,因仰慕黃男,去年開學兩個月內,在基隆、台北的汽車旅館發生至少30次性行為。

黃否認帶少女去旅社,僅坦承兩人在炮台停車場發生關係。他辯稱,與少女是兩情相悦,沒有違反她的意願;少女也為黃求情,表示和老師相戀,沒有遭挾持威脅。少女父親得知,堅持對黃男提告。基隆地檢署依少女驗傷報告、兩人訊息對話及入住旅社的紀錄等,將黃提起公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