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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歲男子同居50歲大媽|發現被騙後要求支付分手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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忘年戀被曝光,25歲男子同居50歲大媽。報道稱,一名年僅25歲的男子在網上結識了一個女子,對方稱自己是20來歲,兩人網上聊得很是投機,見面後進而同居。讓崔某沒有想到的是,這位自稱少女的女子竟是50歲大媽,崔某欲分手,而這時大媽卻向他索要17萬分手費。現在的化粧技術真是越來越高超了,50歲的大媽也能變成20歲的少女,簡直是返老還童啊。

25歲男子同居50歲大媽 發現被騙後要求支付分手費

這位大媽真是厲害啊,竟然可以利用化粧技術讓自己看起來像是一個20歲的女生和一個年輕的小夥談起了戀愛。如果這位大媽是因為平時一個人實在太寂寞了才會在在網上認識男人談戀愛,也那是可以理解的,但是這位大媽不僅隱瞞了自己的年齡,還要在別人提出分手後獅子大開口敲詐別人17萬,也實在是太過分了吧。所以網戀有風險,談情需謹慎,大家平時不要輕易相信一些在網絡上認識的人,以免受騙使得自己人財兩失。

25歲男子同居50歲大媽 發現被騙後要求支付分手費 第2張

據25歲男子崔某描述,在網上結識50歲大媽時,兩人確實很來電,第一次見到楊女士時,對方化了粧,加上保養得還算可以,因此崔某沒未覺得有什麼不妥。兩人關係迅速升温,發展成為同居關係。但與楊女士相處久了,崔某發現楊女士肌膚並不是如20多歲少女般嫩滑,究其真相後才驚訝的發現謊稱20多歲少女的楊女士其實是50歲大媽。

大媽逼男子支付分手費17萬

同居生活中,他對楊女士的真實年齡產生了懷疑,發現楊女士真實年齡五十歲並非二十多歲,且連名字都是假的。小崔提出分手,但楊女士表示分手可以,但要支付分手費。無奈之下,他按照楊女士的要求向其哥哥楊先生打了借條。這就是楊女士口中的17萬“分手費”。

但原告楊先生講的故事卻是另有版本。楊先生稱,小崔系其妹妹楊女士的朋友,因經營需要,通過其妹妹介紹,他借給小崔17萬元,借款到期後,小崔卻以各種理由推託,拒不還款。庭上,小崔承認借條系自己所寫,但稱根本不認識楊先生,更沒有向楊先生借款17萬元,借條是按照楊女士的要求寫的,自己也沒有多問什麼。

男子被判償還17萬

楊女士出庭為楊先生作證時異常激動,多次欲毆打小崔,稱小崔所説一派胡言,毀壞了自己的名聲。楊女士稱自己與小崔只是關係不錯的朋友,但不是男女朋友。當時,小崔因為在某一酒店經營酒水,才提出借款。楊女士領着小崔到哥哥家拿了錢,並當場打了借條。

經審查,法院認為小崔向楊先生借款17萬元,並有借條對借款事實予以確認。至於小崔提出借條系應楊女士要求所寫,其並未向楊先生借款17萬元的抗辯意見,小崔對其主張未提供有力證據予以證明,其抗辯意見無法推翻其向楊先生出具借條的事實。最終,判決小崔償還楊先生借款17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