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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敲詐醫生不成拔刀搶劫|受審時謊稱自己是醫

百姓民生 閲讀(1.12W)

男子敲詐醫生不成拔刀搶劫 受審時謊稱自己是醫

趙某出庭受審 法院供圖

6月23日上午,趙某闖入江蘇省人民醫院實施搶劫一案,在南京鼓樓法院公開開庭審理,法、檢兩家對此案十分重視,鼓樓法院院長衡陽擔任合議庭審判長,鼓樓檢察院檢察長朱赫出庭支持公訴。

庭審中趙某對公訴機關指控的罪名和犯罪事實不持異議。法庭依據庭審查明的事實,當庭作出一審宣判,法庭認定趙某構成搶劫罪,綜合考慮其犯罪情節、危害後果等因素,判處其有期徒刑9年,並處罰金1萬元。

起意

閒逛公園萌生邪念 想敲詐醫生弄點錢

趙某涉嫌犯搶劫罪被訴至法院後,法、檢兩家均十分重視,鼓樓法院院長衡陽擔任合議庭審判長,鼓樓檢察院檢察長朱赫出庭支持公訴。趙某的家人委託了辯護人為其辯護。法庭充分保障了趙某自我辯護的權利。

法院審理查明,趙某於2015年從老家來到南京後一直無固定工作。2017年2月15日下午,趙某從租住處來到南京市鼓樓區廣州路烏龍潭公園,見到對面是江蘇省人民醫院,於是產生了以送假紅包為名進而敲詐醫生財物的想法。他為自己的“好主意”興奮不已,馬上進入該醫院尋找目標。

當天下午3點左右,趙某戴着口罩隨機來到醫院二號樓11層肝臟外科,見副主任辦公室孫醫生一人在辦公室裏工作,便謊稱自己女友的父親患有肝病需要住院與孫攀談,並約定次日上午將病歷帶來詳談。

當天,趙某回去後即搜索、諮詢了孫醫生佩戴的“歐米茄”男式手錶價格,並用廢棄的票據塞進信封做成假紅包。

實施

敲詐不成拔刀搶劫 造成醫生輕傷二級

法院查明,今年2月16日上午8時30分許,趙某戴着口罩、攜帶事先準備的假紅包和一把單刃尖刀,進入孫醫生的辦公室後,將門反鎖,以表示感謝為由拿出“紅包”送給孫醫生,遭到當場拒絕。趙某於是採用持刀威脅、捂嘴等暴力方式,逼迫孫醫生交出手錶等錢財,孫醫生握住趙某持刀的手並大聲呼救,搏鬥過程中致孫醫生左大腿內側被刀刺傷、牙槽骨骨折,另外面部與手部、腿部多外擦挫傷、劃傷。聞聲趕來的數名醫院工作人員踹門後,將趙某當場抓獲。

經鑑定,孫醫生輕度休克、牙槽骨骨折移位明顯,構成輕傷二級,其面部擦傷、挫傷、劃傷和左大腿創口、左膝部挫傷的損傷程度屬輕微傷。

受審

為減輕罪責編織謊言 庭審中流下悔恨淚水

趙某歸案後,為了減輕罪責,前6次接受審訊時都作了虛假供述,稱自己是“醫托”,被孫醫生批評後實施報復。到第二天下午第7次供述時,趙某才如實陳述犯罪動因,事實上他在作案前根本不認識孫醫生。

庭審中,趙某對自己的違法行為供認不諱,庭審過程中狀態低迷。在審判長讓他作最後陳述的時候,趙某宣讀了悔過書。他為自己法律意識淡薄而悔恨,他覺得很對不起孫醫生,更對不起一直用微薄收入支撐他到30歲的爹孃,讀悔過書時趙某情緒失控,淚如泉湧,泣不成聲。

趙某請求法庭能夠給他一個改過自新的機會,從輕處罰。

宣判

持刀搶劫情節惡劣 法院依法作出判決

檢察機關認為,趙某已到而立之年,卻做出這樣荒唐、危險、違法犯罪的舉動,情節惡劣,且在公共場合使用管制刀具實施搶劫,應從重處罰。

此次庭審共持續了兩個多小時,查明瞭案件的全部事實,後經合議庭合議,當庭對該案作出一審宣判。

法院認為,被告人趙某以非法佔有為目的,經事先預謀並踩點,確定作案目標後敲詐不成又使用暴力劫取他人財物,致受害人多處輕傷和輕微傷,其行為已構成搶劫罪,依法應予懲處。

鑑於被告人有預謀使用管制刀具,在醫院公共場所內實施搶劫,且有受過行政處罰的劣跡,可酌情從重處罰;趙某當庭自願認罪,可酌情從輕處罰。

法院依據查明的事實,並依照我國刑法的相關規定,故對被告人趙某作出了有期徒刑九年,並處罰金人民幣10000元的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