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東方女性站>熱點資訊>百姓民生>

媽媽撿到200元想據為己有|10歲兒子勸阻並報警

百姓民生 閲讀(2.76W)

現代快報訊(通訊員 秦公軒 趙祥 記者 陶維洲)在路邊撿到錢你會怎麼辦?最近,南京市民黃女士帶着10歲的兒子外出溜達時,便撿到了200元錢。當她準備據為己有時,兒子居然進行勸阻,並報了警。

媽媽撿到200元想據為己有 10歲兒子勸阻並報警

5月12日上午,南京中華門派出所接到10小男孩樂樂(化名)報警,稱撿到一個陌生人的包,希望民警幫忙找到失主。現代快報記者瞭解到,當天上午,樂樂跟着媽媽黃女士到公園散步。期間,黃女士發現地上有個包,她撿起一看,包裏有一件衣服,口袋裏有200元錢。當時,黃女士拿着200元,準備帶樂樂離開公園。沒想到,卻被兒子阻止了。

小傢伙告訴媽媽,學校老師説撿到錢要交給警察叔叔,不能直接拿回家。黃女士一看兒子這麼懂事,既羞愧又感動,於是決定給兒子一個“機會”,讓他自己打110報警。樂樂在電話裏和民警説,自己不知道派出所在哪兒,希望警察叔叔到現場來拿錢,他會幫民警看好撿到的錢。

很快,民警趕到現場,樂樂非常開心地從媽媽手中接過200元,交到民警手中。而黃女士也向民警表示,自己從小就聽着《一分錢》這首兒歌,但從來沒想過自己要這麼做。這次是兒子給自己上了一課,雖然200元不多,但兒子的行為讓她感覺很驕傲。

民警對於樂樂拾金不昧的行為進行了表揚。同時警方提醒提醒廣大市民,撿到他人財物應及時報警,交由警方處理。如果撿到財物拒不歸還,可能涉嫌違法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