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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已實現社區和街道人民調解委員會全覆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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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社北京6月27日電(記者劉奕湛)全國村居(社區)和鄉鎮(街道)人民調解委員會實現了全覆蓋,醫療糾紛、道路交通、勞動爭議、物業糾紛等行業性、專業性人民調解組織普遍建立。

全國已實現社區和街道人民調解委員會全覆蓋

這是記者27日從全國人民調解工作會議上了解到的。司法部部長張軍表示,近年來各地充分發揮了人民調解員職能優勢,在繼續做好婚姻家庭、鄰里、損害賠償等常見、多發矛盾糾紛化解的同時,聚焦勞資、醫療、環保、交通、旅遊、消費、物業、電商等重點領域,加強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切實把矛盾糾紛化解在基層,消除在萌芽狀態。

目前,全國共有人民調解組織78.4萬個,其中行業性、專業性人民調解組織4.5萬個,派駐有關單位和部門的人民調解工作室1.5萬個。醫療糾紛人民調解組織已經覆蓋了全國80%的縣級行政區域,成為化解醫患糾紛的主渠道,為維護患者合法權益、實現醫療秩序持續好轉作出了積極貢獻。

此外,在人民調解組織網絡進一步健全的同時,人民調解員隊伍素質也明顯提高。各地堅持選聘結合,專兼結合,拓寬選任渠道,豐富選任方式,注重吸收退休政法幹警、律師、醫生、教師等專業人士參與人民調解工作。積極探索人民調解員專業化、職業化發展途徑,大力發展專職人民調解員隊伍,建立醫學、法學、心理學等專家資詢庫。目前全國共有人民調解員385.2萬人,其中專職調解員54.7萬人,初步形成了一支專兼結合、優勢互補的人民調解員隊伍。

據悉,近年來,全國人民調解組織每年調解矛盾糾紛達900多萬件,2016年調解糾紛901.9萬件,調解成功率達97.5%,其中醫療糾紛、道路交通、勞動爭議等行業性、專業性矛盾糾紛140.2萬件,比2013年增長17%;接受法院、公安、信訪等部門委託或移送調解的案件51.1萬件,比2013年增長了6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