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兒子借債老子"頂鍋"|老爹因不履行還款責任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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兒子借債老子"頂鍋"!老爹因不履行還款責任被

盤龍法院執行局法官宣讀拘留決定書

雲南網訊(記者 黎鴻凱)“我一分錢都沒有用着啊!我兒子跑了兩年了,我也找不着嘛!”坐在法院,張老爹戴着手銬,感覺很冤。

5月16日,昆明市盤龍區人民法院強制執行一起民間借貸糾紛案,張某某的兒子兒媳婦因欠下鉅債後失聯,而他作為“擔保人”則要承擔“連帶還款責任”。因拒不還款,協商無果,張某某被司法拘留15日。

老爸:兒子兒媳欠鉅款已“跑路”

2014年1月19日,尚女士借給張某某的兒子兒媳夫妻69萬元,簽訂的一份《借款協議》載明借款期限從2014年1月19日起至2014年4月19日。張某某作為連帶責任擔保人,在《借款協議》以及《借條》中籤了字。

沒想到,張某某因兒子兒媳因欠下鉅債,已經失聯兩年,“我這兒子跑了兩年了,我也找不着嘛!他在外面差着上千萬,這只是其中一小筆。”張某某告訴雲南網記者。言語中,張某某對兒子兒媳失望至極——他實在不願意背這口黑鍋。

債主:欠債不還 只好訴之法律

欠債不還,追債無果,尚女士一紙訴狀將這一家三口告上法庭。2016年11月9日,盤龍區人民法院判決:被告於本判決生效之日起十日內償還原告借款人民幣54.6萬元,並支付原告從2015年1月1日起至本判決確定的履行期限屆滿之日上的逾期利息,利率按照年利率24%計算;被告張某某對於被告上述借款及逾期利息承擔連帶還款責任。

“2014年1月份,他們借錢之後就沒有還過,他們承諾的是三個月還清,但現在人已經跑掉了,我就只有找擔保人了嘛!”申請執行人尚女士説道。

法官:張某某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

“因為欠了很多債,據説他兒子兒媳兩年前就已經失蹤了。申請執行案件以來,法官也一直聯繫不上張某某。”盤龍法院執行局法官郎春生介紹,這是一起民間借貸糾紛案,被執行人是一家三口,兒子兒媳借款,父親張某某擔保。今天執行法官接到消息,張某某和他的路虎車都在嵩明的一處温泉浴所,所以前往嵩明對其強制執行。

“我簽了字,我賠20萬,可以嗎?”“不可以!你簽上字你就要負這個責任!”在盤龍法院,尚女士和張某某反覆協商無果。執行法官説,如果張某某依然不履行還款責任,法院將對查扣的車輛進行司法拍賣,拍賣所得用於償還所欠債務。

目前,張某某因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法律義務,盤龍法院依法對其作出司法拘留15日的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