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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汕頭檔案局長退休前三天落馬|為女兒“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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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汕頭檔案局長退休前三天落馬:為女兒“掙

陳樂羣 資料圖

退休前三天“落馬”,陳樂羣始料未及。

2016年10月18日,廣東省汕頭市檔案局原黨組書記、局長陳樂羣因涉嫌嚴重違紀,接受組織審查。消息傳出,震動了整個汕頭。

陳樂羣,潮州市潮安縣人,1956年出生,1978年參加工作,曾任汕頭市委政研室副科長、科長、副主任。2010年3月任汕頭市檔案局黨組書記、局長。檔案局向來被認為是“清水衙門”,人們不禁要問,陳樂羣何以把自己封進“恥辱檔案”,“清水衙門”又何以現大貪?

隱祕的“茶水費”引發調查

陳樂羣的“落馬”源於一封涉及1.5萬元的問題線索函。2016年8月底,安徽省紀委將這個線索函移送汕頭市紀委。

線索函表明,2012年3月,汕頭市檔案局向安徽省某公司購買檔案修裱機一台,價格為18.78萬元。在此過程中,安徽供貨公司負責人邵某提出要送1.5萬元“茶水費”給陳樂羣,在陳樂羣同意後,邵某按照陳的授意將錢打入一位賀姓女子的銀行賬户中。

經查,原來早在2010年,陳樂羣就授意汕頭市檔案局職工黃某開了一家公司,名為汕頭市天揚軟件有限公司,陳樂羣的情婦賀某與黃某之母各佔50%股份。陳樂羣運用其一把手的身份與影響力,在被稱為“清水衙門”的汕頭市檔案局插手各類招標項目。

看似隱祕的“茶水費”,卻因為打入的賬户而引起執紀人員的懷疑。而因為這個賬户户主和陳樂羣的特殊關係,揭開了陳樂羣貪腐的蓋子。

為情婦“生活費”瘋狂撈錢

陳樂羣原本家庭幸福,妻子是中專學校教師,女兒從小成績優秀,在海外留學後已成家立業。但是陳樂羣受封建思想影響,一直想要個兒子,這已經成了他的心病。據陳樂羣交代,2004年,一位剛從學校畢業來汕頭工作的女子賀某與他相識以後,再生一個兒子的想法促成了他與賀某發展成情人關係。

為人低調的陳樂羣,在處理與賀某關係時一直謹小慎微,保持着工作、家庭、情人的微妙平衡。2014年,一個小生命誕生,賀某的開銷大幅提高,恰逢陳樂羣處在59歲這個年齡,他不禁開始唸叨“有權不用、過期作廢”,想趁在位之際撈一把,為兒子打下豐厚物質基礎。為了使賀某母子的“生活費”得到保障,短短几年裏,陳樂羣“殫精竭慮”,千方百計尋找能夠來錢的途徑,甚至在黨的十八大以後仍然不收斂、不收手,在貪腐的道路上變本加厲、頂風違紀。

2014年初,汕頭市檔案局確定對部分重點檔案進行修復、搶救,項目預算金額50萬元,根據相關條例規定,該項目應公開招標。陳樂羣利用自身的影響力,專門為天揚公司量身打造了一條“為本地單位整理檔案一次加一分”的計分標準,確保天揚公司在評分方面超過其他有意參與投標的企業,在串通招標方面,到了明目張膽的地步。

不僅如此,在此期間,陳樂羣為穩妥起見還責令黃某找來多家企業參與陪標、圍標。黃某在汕頭市檔案局主管採購事宜,負責招投標文件,以汕頭市檔案局的名義委託招標公司招標,同時,黃某還是投標公司經辦人與天揚公司的實際控制人。

百般招數用盡,結果已毫無懸念,2014年2月,天揚公司順利中標,中標價為49.8萬元,僅低於預算經費2000元。2015年1月和6月,還是同樣的“套路”,天揚公司先後中標汕頭市檔案局的“搶救修復檔案”和“搶救修復檔案及數字化”項目,中標價分別為94.3萬元與118.9萬元,比預算金額少7000元和1000元。

經查,2013年初至2016年9月,陳樂羣通過串通投標、直接指定等手段,先後將汕頭市檔案局相關檔案修復、搶救及數字化等共9個項目給天揚公司承接,項目金額合計495萬餘元。隨後,陳樂羣以種種理由從天揚公司提取資金140萬元供自己使用。

為女兒“掙臉面”受賄換房

“為了避免上海親家來汕見笑,同時也為女兒掙點臉面,改善居住條件成了當務之急。”陳樂羣在懺悔書中寫道。

聽説上海“親家”要到汕頭來,由於虛榮心作祟,陳樂羣無視自身家庭承受能力,決定在汕頭某高檔小區購置一套面積達183平方米、連同裝修總價近280萬元的住宅。 在用盡家中積蓄後,面對難以填補的50餘萬元缺口,陳樂羣打起了市檔案局招標採購的主意。

2015年底,在與汕頭市第二建築設計院院長黃某商談市檔案館新館建設設計招標事宜時,陳樂羣明確向黃某提出要“茶水費”(回扣),黃某答應如果該院的設計項目中標,則回報陳樂羣20萬元。後經陳樂羣的運作,黃某果然中標,黃某也如陳樂羣所願信守“承諾”,雙方皆大歡喜。

陳樂羣坦陳,收取了汕頭市第二建築設計院20萬好處費時,根本沒有意識到這是犯罪行為,權當是“茶水費”,認為是理所應當的事情,更有此事無人知曉的僥倖心理主導,在多次違紀時都自我安慰——除了當事人之外,這些事情都是神不知鬼不覺,於是更加肆無忌憚,肆意妄為,在違紀違法這條不歸路上越走越遠。

至此,陳樂羣已經深陷泥沼。從處處受人尊敬的“才子”陳局長,變為組織審查對象,令人唏噓。陳樂羣因違反廉潔紀律、搞錢色交易,違反國家法律法規,涉嫌受賄、涉嫌串通投標,近日被開除黨籍、開除公職,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執紀者説

黨員領導幹部,必須堅決做到守紀律、講規矩。然而,陳樂羣卻心存僥倖,搞迂迴戰術,變着花樣收錢斂財,認為反腐敗是“隔牆扔磚頭”,不會“砸到”自己頭上,結果身敗名裂,悔之晚矣。

身後有餘忘縮手,眼前無路想回頭。陳樂羣雖然參過軍,當過小學教師,任過圖書館管理員,一路低調為人,一步步成為黨員領導幹部,但他黨性不純,封建思想根深蒂固,認為房子要比別人大、裝修要比別人奢華,好像這樣才能配得上他“領導幹部”的身份。他對黨紀國法毫無敬畏,最後被慾望蒙了雙眼,濁了心中自清自省的明鏡,“落馬”是必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