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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玉玉案"罪犯獲刑|反信息詐騙須警鐘長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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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9日,震動全國的山東“徐玉玉被電信詐騙案”審理完結,山東臨沂中院就被告人陳文輝等7名詐騙犯罪嫌疑人詐騙、侵犯公民個人信息一案公開宣判。主犯陳文輝一審因詐騙罪、非法獲取公民個人信息罪被判無期徒刑,沒收個人全部財產,其他6名被告人被判15年到3年不等的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徐玉玉案"罪犯獲刑 反信息詐騙須警鐘長鳴

(圖為涉案人員法庭宣判)

“徐玉玉被電信詐騙案”塵埃落地,但徐玉玉用生命為代價換來的反詐騙警示不應輕易忘記。在年輕羣體中,學生已成電信網絡詐騙的重點對象。僅就徐玉玉案涉案團伙來説,據山東臨沂市檢方指控,2015年11月至2016年8月,陳文輝等7名被告交叉結夥,分別在海南省海口市、江西省新餘市等地,冒充教育局、財政局、房產局工作人員,以發放貧困學生助學金、購房補貼為名,以高考學生為主要對象,騙取錢款達56萬餘元。除了徐玉玉,還有大批學生受到電信網絡詐騙的實際傷害。

當前正值高考錄取季,家長與學生都在為上學而忙碌,“準大學生”們再次成為詐騙分子的潛在目標。騰訊守護者計劃安全團隊的專家提醒廣大青少年學生,切實提高防範電信網絡詐騙的意識,做到“三不”遠離詐騙。

首先,嚴把個人信息保密關,不輕易對外透露個人隱私信息。個人信息泄露問題是犯罪分子能做到“精準詐騙”的首要原因。徐玉玉父親説,他最恨的是泄露徐玉玉信息的那個人,如果徐玉玉的個人信息沒有泄露,就不會有後來的騙財丟命。2017年6月1日,《中華人民共和國網絡安全法》正式施行,明確了對機構、個人惡意泄露、售賣個人信息的打擊措施,為網民的信息安全撐起了法律保護傘。專家指出,對於個人而言,要做到的是加強個人信息保護意識,不因種種誘惑而對外隨意泄露個人信息,從而斬斷電信網絡詐騙的侵害根基。

第二,提高警惕,甄別名目繁多的網絡誘惑,不輕信各種各樣的兼職傳言。當前,針對大學生社會經驗較少、時間自由而又急於賺錢自立的特點,各種兼職、招聘、淘寶刷單等詐騙方式層出不窮。還有一些犯罪分子偽裝成求職中介,以幫忙找兼職、暑假工為由,拉學生入羣后以收取會費、報名費、信息服務費等為名實施詐騙。專家提示,大學生應多關注權威渠道的求職信息,對通過社交工具和不明網站傳播的信息應多加留意,注意甄別。

第三,面對電信網絡詐騙的侵害不要沉默,通過報案、在手機上標註犯罪嫌疑人信息等方式積極維護自身合法權益。目前,在騰訊守護者計劃的推動下,互聯網公司、運營商、警方、銀行之間的協作日益密切,利用互聯網技術、大數據以及人工智能,警方、運營商可以根據用户舉報對詐騙信息實施主動攔截,進一步提升反詐騙效率。在技術的支持下,個人對詐騙行為的即時舉報、標註是對反詐騙的重要貢獻,更多的人將因此受益。

犯罪分子被嚴懲,告慰着徐玉玉的家人。但要從根本上解決電信網絡詐騙,僅靠法律嚴懲還不夠,解決電信網絡詐騙還需要從多方面發力。